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建审字[2021]106号
预算金额6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道扣19848389845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7
公告正文

(市交易中心)秦淮区内秦淮河东段中段流域第五批片区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5
编号: BNJ210279-02SG
1. 招标条件
南京白下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秦淮区内秦淮河东段中段流域第五批片区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1]10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7528.6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7528.64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包括石鼓新村片区、桂苑公寓、陆家巷片区等33个排水户。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62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秦淮区内秦淮河东段中段流域第五批片区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本工程包含对石鼓新村片区、桂苑公寓、陆家巷片区等33个排水户的存量管网进行清疏检测,对原项目建设范围外的管网系统进行建设完善,对错接混接等问题进行整改,总改造面积47公顷,最大管径约1500mm;对沥青道路进行拆除及恢复;对绿化进行拆除及恢复等市政综合工程。具体范围根据规划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含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1年11月25日16时31分到 2021年11月30日16时31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07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类似工程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9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或者雨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1月25日16时31分到 2021年11月30日16时3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5月-2021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0、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9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如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也相同时,按企业2019年和2020年资产负债率低的排名靠前;如企业资产负债率也相同时,由资审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1、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财务状况(20分)
①2019年和2020年,企业资产负债率<70%,得20分;
②2019年和2020年,70%≤企业资产负债率<80%,得10分;
③2019年和2020年,企业资产负债率≥80%的,得5分。
注:净资产以企业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须将企业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满分20分)
(2)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30分)
自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9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或者雨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施工业绩的,得30分,满分3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备注: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不可以兼得。
(3)信誉(20分)
①、企业具有AAA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0分;
②、企业具有AA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0分;
③、其它不得分。(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可自行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4)认证体系(15分)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
③、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可自行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5)项目经理答辩(15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远程答辩,共两题,每题7.5分,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分档打分。优:7.5分,良:7.0分,中:6.5分,差:6.0分,未答辩的不得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远程书面作答,答辩时间30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不符合暗标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第9.2条。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白下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三条巷30号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科创总部基地18幢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吴主任 联 系 人:黄道扣
电 话:025-84401311 电 话:1984838984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账 号: 账 号:3210840301201000015382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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