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俊0310-65660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边角地块环境提质升级项目 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4】7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大名县边角地块环境提质升级项目二标段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总占地面积2951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79.68 平方米,配套建设汽车充电桩及其他附属设施;提质升级城区内边角地块12处,共159004.2 平方米。
本标段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乐舞展示宣传展示栏(4个)、清廉展示栏、法治展示栏、造型坐凳(5组)、名人故事展板、防腐木雕刻漆字对联、廊架造型坐凳、桥上廊亭(2个)、清廉廊、铁艺廊、指示牌垃圾桶(10处)、廉政展板栏、水榭廊书法展示(62个)、梁下展示牌(40个)、展示栏造型坐凳、石材造型坐凳、公园音响系统一套、智慧导览一套、亮化工程、沥青道路修复塑胶罩面等。
2、五人对弈雕塑、入口标志牌(10个)、铜书简、诗人诗文石雕、导览指示栏、刻纹石碑一组(2个)、古诗石碑组、儒家文化广场、中式石柱、石材印章、古铜竹简、人口1景墙、入口造型门牌、阅读书石雕、中国梦、入口2景墙、名人牌浮雕雕塑、造型双扇景墙、造型文化景墙及步道节点、小剧场1、小剧场2等。
2.1.3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天,施工工期40天)
2.1.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承包人应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条款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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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刘俊 0310-6566080;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沙志鹏 1863108687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0-6570021
电子邮箱:dmzbb002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使用收费:详细标准参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大名县北京路西段路北
邮编:056000
联系人:刘俊
电话:0310-6566080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
广场B座14层
邮编:056000
联系人:沙志鹏
电话:0310-8099318
传真:/
电子邮件:hxzb0310@163.com
网址:http://www.hbhxzb.com
开户银行:交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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