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宣传片拍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qssy(2023)016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公司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0370-6791659
招标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屈女士150906377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2
公告正文
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宣传片拍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QSSY(2023)01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
一、招标条件
本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宣传片拍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9 万元,招标人为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宣传片拍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宣传片拍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宣传片拍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符合<>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单位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任意三 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 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 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8 响应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不得有不良记录。
(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3.9 本项目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香君路交叉口西 200 米路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香君路交叉口西 200 米路北)
七、其他
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宣传片拍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宣传片拍摄项 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宣传片拍摄项目
项目编号:SQSSY(2023)016
采购需求:宣传片拍摄,拍摄时长 7—8 分钟,光碟刻录、光盘封面设计(具体要求详见磋 商文件)
项目地点:商丘市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预算金额:9 万元
质量要求:满足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对宣传片拍摄的需求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招标控制价:9 万元(90000.00 元)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符合<>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单位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任意三 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 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
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8 响应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不得有不良记录。(查 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3.9 本项目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报名时间、地点及文件领取
4.1 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2023 年 9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香君路交叉 口西 200 米路北)。
4.3 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4.4 响应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被授权人身份证、携带“供应商 资格条件”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准备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信息
5.1 开标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 时 00 分。
5.2 开标地点: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香君路交叉口西 200 米路北)。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商丘市梁园区新兴路与君台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 郭先生
电 话:0370-6791659
采购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航海路与第五大街交叉口国安大厦 A 座 5 层 502 室
联系人:屈女士
电 话:15090637793
2023 年 9 月 1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商丘市梁园区新兴路与君台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0-67916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航海路与第五大街交叉口国安大厦 A 座 5 层 502 室 联 系 人: 屈女士
电 话: 1509063779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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