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普济河道立交桥(快速路非涉铁跨)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普济河道立交桥维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城管计【202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专项资金5180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普济河道立交桥(快速路非涉铁跨)维修项目经批准已启动,本项目包括:
普济河道立交桥快速路工程由普济河道立交与东纵高架桥两部分组成,建成后的普济河道立交桥为三层互通式立交,铁东路方向为地面一层,普济河道到新宜白大道方向桥为第二层,东纵高架桥快速路为第三层。桥梁面积 122795 平米,其中结构面积 111072.2 平米。普济河道立交桥(快速路部分)共含 Y、Z、 Z’、P 四条主线桥及 A、B、C、D、E、F、H、G 八条匝道桥。
2.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普济河道立交桥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1标段,标段名称:普济河道立交桥(快速路非涉铁跨)维修项目监理,招标范围:普济河道立交桥(快速路非涉铁跨)维修项目经批准已启动,根据安全设施排查报告,普济河道立交(快速路非涉铁跨)现状防撞护栏外形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2019 版)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中的 SA 级防撞护栏不一致。结合 现状组合式护栏钢构件锈蚀严重的情况,新护栏样式采用 SA 级 F 型混凝土护栏形式,本次监理内容为更换普济河道立交(快速路部分)非涉铁段桥梁及引路的防撞护栏11757米、桥面维修79740平方米等。
监理范围:施工阶段按“四控、三管、一协调”的工作原则进行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相关图纸。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全部工作之日止。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桥梁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信誉要求:(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桥梁工程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驻场代表的业绩。
3.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驻场代表1名,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质量监理工程师1名(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文明施工及环保监理工程师1名,且应均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互相兼任。
3.3.4财务要求:附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3.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
地址: |
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
邮编: |
300171 |
邮编: |
300000 |
联系人: |
于海生 |
联系人: |
俞洋、杨春旭 |
电话: |
022-24306249 |
电话: |
022-27125282 |
传真: |
022-24306249 |
传真: |
022-27125282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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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tjchenjinkeji@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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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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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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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11941310801 |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道桥设施处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于海生
电话:022-24306249 传真:022-24306249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
电话:022-2421519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