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华区中小学金色中环提升工程项目(青龙、府青、猛追、二仙片区)施工/标段答疑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华区中小学金色中环提升工程项目(青龙、府青、猛追、二仙片区)施工/标段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2023-07-12 09:37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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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715,48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提问一:1、招标文件P186规定:承包人不得以业主单位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为由停工或拖延工期,此项规定是否不合理,此规定既没有明确延期支付时限,也未明确发包人延期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若招标人长期不支付进度款,承包人就需一直垫付进度款施工,此工程就变成变相的垫资工程,建议发包人约定延期支付的上限时间,且明确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更为合理合规。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规定:发包人提供施工临时用电电源接入点及施工水源接入点,但招标清单编制说明中约定:发包人不提供施工临时用电电源接入点及施工临时用水的接入口,提供临时用电电源接入点及施工水源接入点是招标人的合同义务,请招标人明确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临时用电电源接入点及施工水源接入点。 答:1.如本项目延期或停工按公司施工工期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2.招标清单编制说明中约定“发包人不提供施工临时用电电源接入点及施工临时用水的接入口”修改为“发包人提供施工临时用电电源接入点及施工水源接入点”。
招标人: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3年7月1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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