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彭水县人武部建设工程 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彭水人武部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发〔2020〕18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彭水新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2750平方米。主要建设专业指挥综合楼、民兵训练基地楼,以及周转用房、门卫室、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附属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19675.76平方米,其中,新建专业指挥综合楼9182.05平方米,民兵训练基地楼4402.60平方米,周转用房2135.46平方米,门卫室43.4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3912.25平方米。
本项目施工部分因施工单位原因解除施工合同,需重新招标。已完成部分工程:包括武装部部分土建部分的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附属用房土建部分的桩基工程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以及武部建设工程场平土石方工程,详见招标人公布的已完成工程量清单。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7998.6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574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彭水县人武部建设工程专业指挥综合楼、民兵训练基地楼、以及周转用房、门卫室、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附属配套用房等剩余工程量,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纵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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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彭水县汉葭镇高家台10号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江南大道295号2-25 |
联系人: |
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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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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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8818995 | 联系电话: | 18996181981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彭水县人武部建设工程(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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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绸缎街支行 |
950009010019050012987050930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彭水支行 |
318301010400151840000005108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城关分理处 |
4403010120010005508000229 |
招标公告.pdf
人武部项目-全套施工图-2023.04.24.rar
彭水人武部建设工程项目(最终)(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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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人武部建设工程项目(已完工程量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