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环城路东、机场快速路南地块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8­220100­04­05­74838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晓婷138948025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永刚173900456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ZB2024111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环城路东、机场快速路南地块已经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2308­220100­04­05­748387,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东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2.1项目名称:东环城路东、机场快速路南地块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亚泰鼎鹿水泥以西、四通路以北、东环城路以东、机场快速路以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8638.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70295.77平方米,地下建筑(DK1#)面积约为18342.28 平方米。地上面积包含 住宅(A9#、A10#、A11#、A12#、A13#、A15#)建筑面积约64789.42平方米,公建用房(S2#、S3#、S5#、H1#、H2#)建筑面积为5506.35平方 米。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 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2024年12月5日至2026年12月30日(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 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 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 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 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各1人(可兼职),监理员3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吉建消〔2020〕9号 文件)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 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 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 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 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 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 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 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 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 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 化平台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 楼【211】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出席会议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 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 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会议中当场提出,非远程开标会议中提出的开标异 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 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 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东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G24栋31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东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G24栋313 联系人:刘晓婷 电 话:138948025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公馆B区1723号房 联系人:张永刚、李坤 电 话:17390045613 邮 箱: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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