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鹏电子信息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923001000510
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鹏电子信息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启鹏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装备制造产业园内;
2.2工程规模:项目购置土地约28501.17m2,拟建标准生产厂房、泵房水池、门卫工程等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4000㎡,以及道路、广场、绿化、管网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2.3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
①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规划方案设计;
②中标人在合同签完成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查确认;
③方案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1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各建筑主体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④各建筑主体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后1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剩余(含所有附属、排水管道、强电和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绿化景观、道路、路灯、安防监控等)所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报审图中心审查。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计代表须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直至工程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中标人逾期未完成的,招标人有权重新委托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款中扣除。
2.4设计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服务。主要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设计内容包括如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钢结构/网架(如果有)、室外道路(含路灯)、综合管网、绿化景观、雨污水及排水系统、安防监控、道路、各类公建配套设施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如中标人无部分专业工程设计能力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其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行业标准的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6本项目设计服务费预算价为:82万元。
2.7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A320923001000510001001 |
启鹏电子信息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服务。主要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设计内容包括如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钢结构/网架(如果有)、室外道路(含路灯)、综合管网、绿化景观、雨污水及排水系统、安防监控、道路、各类公建配套设施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如中标人无部分专业工程设计能力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其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3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地质勘察由设计单位自行落实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
3.3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设计质量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阜宁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被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通报存在串通投标(视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无故不签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或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等情形的,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通报,且在通报期内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4.1 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3年02月09日至2023年02月14日,售价为0元/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82万元;(招标控制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七、付款方式:
施工图图审合格后十日内内付设计合同价款的70%;项目主体封顶后十日内付至设计合同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后十日内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设计方案、类似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报价低者优先。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启鹏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阜城澳门路691号 地址:阜宁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9楼
邮 编: 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丁可 联 系 人: 吴建佳
电 话:18361680808 电 话:1596192202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02月09日
特别提醒:
一、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登录会员系统(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我的项目中找到对应标段>>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模块。保证金缴纳后点在此页面上点击查询到账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并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等特殊字符)。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情况原则上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保证金确已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而开标系统未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系统交易记录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的,不参与评标。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参考《阜宁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操作流程》,操作流程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中国建设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0515-87216721,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4009980000,阜宁县行政审批局0515-80770136。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认真核对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子账号汇款错误的,如该子账号已经生成,则投标人出具书面退款申请,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线上退款手续;如子账号未生成的,待子账号生成后,投标人出具书面退款申请后,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线上退款手续。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子账号信息,因子账号是随机生成,生成时间无法确定,子账号未生成的,退款时间需一定时间,故请各投标人汇款时,务必认真核对保证金账号子账号。
5、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附: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设计方案、类似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报价低者优先。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 、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的扫描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3)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且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证书。
(4)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至少包含2022年11月(只需一个月)包括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在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无欠费,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5)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相关证明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印章)。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4)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在扫描前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和相关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第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规定执行。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
是否有签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计算正确性 |
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2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无效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均参与详细评审。
3.3详细评审:
评标总分100分,其中投标价格10分、设计方案80分、业绩10分。最终取累计评标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1投标报价(1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① 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② 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2)评标基准价C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3)报价分计算
①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10分。
②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3分、每低1%时扣0.2分,均从10分起扣,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
例如: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最终评标基准价为96.7万元;投标人甲的有效投标报价为98万元,投标人乙的有效投标报价为97万元;
则投标人甲的报价分=10-【(98-96.7)/96.7*100*0.3】=9.60分。
投标人乙的报价分=10-【|97-96.7|/96.7*100*0.2】=9.94分。
上述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性错误可作调整。
3.2设计方案(80分)
设计方案应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设计服务的实质性要求编写,大纲中须明确设计的内容、职责及所期望的设计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设计周期、设计成果目标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设计方案明显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或缺大项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1)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的构思与总说明(6-8分);
2)布局总平面图(9-12分);
3)彩色鸟瞰图和透视效果图(9-12分);
4)主要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9-12分);
5)厂区布置图(含景观绿化)(9-12分);
6)厂区道路线性走向、道路竖向、道路横断面布置图(7-10分);
7)各大门等重点部位效果图(6-8分);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出具的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5-6分)。
设计方案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从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内容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美观性、合理性、全面性、平面、竖向、工艺流程科学性等多方面进行等级评审,以0.1为一个记分单位。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编制质量和水平等方面综10合确定,由各人独立打分和计分。在统计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得分时,所有设计方案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打分的合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3 业绩(10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总面积≥27000.00㎡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多得10分。
注:上述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原件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3、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
4、各投标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