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4292021ccs00029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武乡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骅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8636558529
中标公司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4292021CCS00029
二、项目名称: 武乡县自然资源局县城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武乡县自然资源局县城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费 | 12个 | 12 | 个 | 投标报价:1450000.00(元) | 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1号楼4层D单元508 | 91110108573184222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武乡县自然资源局县城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费项目 | 武乡县县城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费 | 服务范围内所有要求 | 30日历天 |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栋,许丽丽,刘小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费率和计算办法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乡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武乡县太行街18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097663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骅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鹿兴街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8636558529
附件信息:
武乡控规磋商文件.doc武乡控规磋商文件.doc
255.6K
武乡县自然资源局县城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费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武乡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骅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武乡县自然资源局县城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9月10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292021CCS00029
项目名称:武乡县自然资源局县城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武乡县县城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6日(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磋商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潞州区鹿兴街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乡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武乡县太行街18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097663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骅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鹿兴街88号
联系方式:0355-209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636558529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2. 定义
序 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名称 | 武乡县自然资源局 |
2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地址、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骅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鹿兴街88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636558529 |
3 | 项目名称 | 武乡县自然资源局县城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费项目 |
4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 |
5 | 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6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元 |
7 | 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9 | 响应文件份数 | 供应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
10 | 响应文件编制 | 请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自行上传 |
11 | 报价人应提交的 资格证明文件 | *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公章)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须加盖公章) *报价人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及本项目相关人员社保明细、投标截止日前报价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纳税凭据、上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行贿犯罪和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加盖公章) |
12 | 报价人应提交的 商务、技术文件 | *报价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报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 *投标保证金缴费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见‘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报价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
13 | 政府采购相关 政策要求 | 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本企业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小微企业截图等证明文件。 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
14 | 投标保证金金额 及交纳要求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 3.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4.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退还) 6.投标保证金凭证:转账单或收据 7.开户名称:山西骅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开 户 行:长治漳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 9.账 号:463152010300000040386 10.行 号:402164010219 (注:递交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和项目编号,如未标明,延误退还保证金,概不负责) |
15 | 磋商小组成员构成 | 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16 | 是否组织 现场勘查 | ☑不组织 □组织 |
17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9月 10日15点 00 分(北京时间) |
18 |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9月 10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治市潞州区鹿兴街88号 |
19 | 代理服务费 | 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费率和计算办法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执行。 |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骅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 “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工程”指本磋商文件所述建设工程。
3.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3.4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4. 竞争性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及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供参考以实际合同为准)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6.2 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可以向磋商小组进行了解。
6.3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及依法成立的磋商小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解释为准。
6.4 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4 如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5 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
7.6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供应商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果召开,将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7.7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成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的要求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9.3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胶装成册。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9.3.1装订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4 磋商保证金
9.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4.2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9.4.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后,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
9.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9.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5 磋商报价
9.5.1 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9.5.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应提供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
9.5.3 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5.4 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工程内容和服务项目等的费用。
9.5.5 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该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0.2 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3 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5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0.6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服务的技术指标、服务内容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12.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12.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2 如果供应商未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1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4.2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供应商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2 供应商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会议时启封”字样,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签到
16.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中签到并留有效的联系电话号码。
16.2供应商应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五、磋商采购程序
17. 成立磋商小组
17.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17.3 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评审。
18. 响应文件的开启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拆封。
19. 响应文件审查
19.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9.2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9.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3.1 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
19.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9.6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人提供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磋商
20.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2 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
20.3 磋商内容包括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0.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条款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2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0.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2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0.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供应商接到该书面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0.7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书面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
20.8 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20.8.1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20.8.2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20.9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20.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13条要求进行审查。
20.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
20.12 经磋商、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2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0.13 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1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1. 最后报价
21.1 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单于同一时间密封提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1.1.1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1.2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 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22.综合评审
22.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2.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2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3.2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23.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中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评审复核
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25. 磋商保密
25.1 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6.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7. 采购项目终止
2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27.2 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签订合同
28. 成交通知
28.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2 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9.3 本文件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9.4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30. 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成交服务费用由优胜方案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收取标准及依据: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9折收取。
30.2供应商投标视为响应此条款,且应充分考虑该部分价格因素。
七、保密和披露
31. 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2. 披露
32.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2.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3. 询问
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33.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4. 质疑
34.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磋商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磋商文件之日。
34.3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4.4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34.5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4.6 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供应商违规处罚
3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内容要求
武乡县县城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费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及方法
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中标第一候选人。
三、评分标准(100分) (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报价人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等资料进行打分)
注: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3)若报价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报价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及主管部门的认定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本项目对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
4)若报价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公章) |
账户信息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须加盖公章) |
资质证明 | 报价人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
社保凭证 | 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及本项目相关人员社保明细 |
纳税凭据 | 投标截止日前报价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纳税凭据 |
审计报告 | 上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加盖公章) |
信用截图 | 投标截止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行贿犯罪和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
无违法记录声明 | 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仅供参考)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
投标报价 | 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
投标内容 | 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
服务期限 | 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
需 方:
供 方:
商务部分(35分) |
1、响应文件响应程度(10分) 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0-10分) 报价人业绩(20分) 报价人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每提供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4分,满分20分。 3、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每提供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2.5分 ,满分5分。 |
技术部分(40分) |
1、服务方案(10分) 服务方案合理、全面完整、针对性强。(0-10分) 2、进度计划(10分) 服务方案的工作进度计划科学、完整、合理。 ( 0-10分) 3、人员配备(10分) 安排合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管理及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此项需提供资质证书)(0-10分) 4、服务承诺(10分) 服务承诺可行、完整。(0-10分) |
价格部分(2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100 |
供方在山西骅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武乡县自然资源局县城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费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签订合同后由需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五、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六、交验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5、签订合同后由需方向财政厅备案。
八、供方责任
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九、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一份,采购办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作为退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
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十四、未尽事宜,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供参考!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中文简体字和份数提交。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目 录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副本…………………………………………………………
2、上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
3、投标截止日前报价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纳税据…………………………………………………
4、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明细…………………………………
5、无违法记录声明……………………………………………………………………
6、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1)商务部分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缴费证明……………………………………………………
5、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附)…………………………………………
6、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7、项目班子人员配备………………………………………………………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技术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服务方案……………………………………………………………
3、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一、营业执照
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
财务报告
三、投标截止日前报价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纳税据
四、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明细(被授权人在内)
五、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按照“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部分
一、磋商函格式
磋 商 函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会议日起的有效期 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4、提供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磋商会议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会议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供应商: (盖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四、投标保证金缴费证明(格式)
致:山西骅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项目的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从我公司基本账户递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若未中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退还至本公司基本账户(应与汇出银行一致):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供应商: (盖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电汇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电汇凭证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项目班子人员配备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技术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格式)
项目名称: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 时间 | 年 月 日 | |||
从事本专业时间 | 为供应商服务时间 | ||||
执业注册 | 职称 | ||||
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 | |||||
本人主要业绩 | 1 | 项目名称及规模 | 完成 年月 |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 |
本人主要业绩 | 2 | ||||
本人主要业绩 | 3 | ||||
本人主要业绩 | 4 |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技术职称 | 在本项目中拟任何职 |
供应商: (盖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三、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三:
监狱企业声明函 (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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