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的委托,就2024年重点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DLHZ2024-023
二、磋商项目概况:2024年重点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项目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2024年重点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人民币25万元 |
三、磋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禁止转包或分包。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总部自由港A幢16楼)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3:30时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总部自由港A幢16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磋商时间:2024年9月23日13:30时
八、磋商地点: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总部自由港A幢16楼)开标室。
九、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认定。
(二)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三)磋商答疑时间: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4年9月20日16:30 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四)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2-2610525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