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全过程跟踪结算审计服务、监理服务、质量检测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5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al-xf-2024-03-003
预算金额5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178-68102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安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0718-68259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3
公告正文
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全过程跟踪结算审计服务、监理 服务、质量检测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 (招标编号:HBAL-XF-2024-03-003) 匕 氛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 一、招标条件 炊 本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全过程跟踪结算审计服务、监 理服务、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58万元,招标人为咸丰县联达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包: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监理服务主 要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及桥梁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内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全部施工监理内容及提交相关 成果资料;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二标包:咸丰 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全过程跟踪结算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建设工程(含施工工艺、隐蔽工程)收量核算、新增及变更工程的计价核价 等工作内容及提交相关成果资料;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 求要求。三标包: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质量检测技术 服务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及桥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 单范围内所需的一切见证取样检测和各项专项检测等并出具检测报告,包括配 合采样、制样、送样、试验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 需求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监理服务; (002)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全过程跟踪结算审计服务; (003)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质量检测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 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 业资格证书且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在本项目建设区域(县内)已承担总监 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须在本项目建设区域(县内)外未担任总 监理工程师工作; (3)供应商拟派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培训证书或市政工程监理注册执业资格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承担其它 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4)供应商拟派项目监理员具有有效的监理员培训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 员,且未承担其它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 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 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 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 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的 投标将被拒绝)。; (002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全过程跟踪结算审计服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 师执业资格证书。 (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 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 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 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 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的 投标将被拒绝)。 ; (003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质量检测技术服务)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和市场监管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证书); (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 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 商的响应将被拒绝); (3)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 16〕299 号)要求:“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原则上 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供应商应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固定的水 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的检测实验室及检测设备。提供证明材料 (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和实验室照片)或者提供若有幸中标将在项目所在地配 备检测实验室和设备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3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报名时需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领取磋商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未能 到场报名,需另提供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④投标人报名表(见附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且清晰 可辩,否则,报名将被拒绝。获取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 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09号二楼(县林业局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09号二 楼(县林业局旁)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09号二 楼(县林业局旁)开标室 七、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最高限价: 一标包: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监理服务300000.00元. 二标包: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全过程跟踪结算审计服 务140000.00元. 三标包: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附属工程一)质量检测技术服务14000 0.00元 3.合同履行期限: 一标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二标包: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建设工程完结提交相应成果 三标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为止。检测实际服务期为本 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完成建筑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采购人 4.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5.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6.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8.面向中小微企业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采购人与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合同中约定规定, 采购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多个标包的投标,供应商须单独参与每个 拟投标包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单独制作每个拟投标包的投标响应文件 ),但最多只允许成交一个标包。供应商应承诺在多个标包均成为第一预中标 人时,只保留其标包顺序在前的标包的预中标人资格,并同时放弃其他标包的 预中标人资格,否则响应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丰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联达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9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178-6810203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安路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09号二楼(县林业局旁 联系人: 周先生 电 话: 0718-6825918 电子邮件: 104361974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伤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日期: 年月日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报名单位(全称)
具体所投标段
报名材料清单1、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2、竞争性商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报名时间
单位盖章、法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 字本公司承诺所有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 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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