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2.84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施工分包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五局集团深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宝君路工程项目道路主体工程
工程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
施工分包招标工程范围:道路主体工程
施工分包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2023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3日,共日历397天。
主要工作内容:
道路主体工程:道路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工程,挡土墙边坡工程,路缘石安装工程,钢筋笼及现浇构件钢筋加工制作,桥梁上下部结构砼、桥面附属工程、交通标线及标志牌、隔离护栏、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全景CCTV系统、水土保持工程、拆除及恢复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都属于作业范围。
施工分包招标工程质量、技术条件:施工分包招标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标准、技术条件、技术指南、设计图纸等中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分包招标文件说明
2.1施工分包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对施工分包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3年08月05日09时00分前按投标邀请函载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箱)通知到施工分包招标方联系人,施工分包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2投标文件管理
所有参加投标报价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存档,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一切投标材料均不予退还。
3、投标内容填写及编制格式说明
投标文件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的内容,投标人须按填写、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 A4 纸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副本。
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包装袋内,密封处应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投标人投交纸质投标文件二份(正、副本各一份)。
5、无效投标
书面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盖章的;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妨碍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强制性要求确认废标的。
6、最高投标限价:
道路主体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含税):4728413元(大写:肆佰柒拾贰万八千肆佰壹拾叁园整)
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的90天内。
8、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为降低报价风险可自行踏勘现场。
9、进度款应扣除当期批准结算工程价款的5%为工程预留款,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后1年支付剩余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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