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闽侯县昙石山中学初中英语人机对话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69.5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1]bj[gk]2021006
预算金额69.5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州启壹电子有限公司69.59万元
中标联系人郭志山0591-22989212
公告正文
交易项目编号:[350121]BJ[GK]20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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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4
    合同公告
    闽侯县昙石山中学初中英语人机对话设备采购项目 2022-01-21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昙石山中学

乙方:福州启壹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BJ[GK]2021006的闽侯县昙石山中学初中英语人机对话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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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199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昙石山中学初中英语人机对话设备 详见投标文件 1(批) 695980.0000 695980 国内 详见投标文件 节能,环保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伍仟玖佰捌拾元整(¥6959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安装、调试和培训。乙方(或由产品厂家)负责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其费用包含在投标价中; (2)本次采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全免费保修3年; (3)在保修期内设备若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免费上门检修维护,免费更换零部件。乙方在接到采购方故障通知后在10分钟内作出电话响应,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方案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逾期采购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重大问题或其他较难解决的问题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方案并解决,若在2个工作日内无法及时排除故障,乙方提供与该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或更新的兼容产品以保证正常运行,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保修期将相应顺延。 (4)在保修期内,为采购方提供2人的安装、售后等相关的现场免费技术培训。 (5)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 (6)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负责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配件费(包含试剂、耗材、耗品)成本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 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2)验收步骤 第一步:出厂检验。乙方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经招标方认可后实施。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招标方提供设备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招标方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设备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 第二步:初验收。设备送至招标方安装现场后,由乙方和招标方共同对设备的数量、其本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第三步: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乙方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乙方向采购方提供自检记录。 第四步:最终验收。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招标方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系统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符合用户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在招标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用户方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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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所有货物运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安装并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95% 。
2 5 剩下的5%合同款项直接转换成质保金,质保金一年后无未了事宜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闽侯县昙石山中学 乙方: 福州启壹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 闽侯县甘蔗街道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80号金泉春晓5#楼1层13#
单位负责人: 郑天明 单位负责人: 郭志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1-22989212
联系方法: 1864970880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 账号: 117260100100190241

签订地点: 闽侯县昙石山中学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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