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山东泰丰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丰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1年10月18日,指定泰丰公司清算组担任泰丰公司管理人。2021年12月27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泰丰公司等九家公司的合并重整申请,并指定泰丰公司管理人担任合并重整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一、招募战略投资人的目的
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或称“债务人”)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其资产的运营价值,切实保护广大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利益,尽快推进合并重整的进程,需要招募有实力的投资人对合并重整企业予以重组。
为了保证引入战略投资人的工作能够公平、公开、公正进行,本次招募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
二、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基本情况
1、泰丰公司基本情况
泰丰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16日,注册资本为888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746554587P,法定代表人为李九峰,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为2003-01-16 至 2033-01-16,住所地为博兴县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镀锌板、冷轧板、彩涂板、镀铝镁锌钢板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钢材、钢铁制品、建筑材料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股东高炳成,认缴出资额6888万元,持股比例为77.4977%;股东高炳镇,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持股比例22.5023%。
2、富泰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省富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富泰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2日,注册资本为6666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5783493461F,法定代表人为李俊宗,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期限为2006-01-12至2036-01-11,住所地为博兴县兴福工业园。经营范围:彩涂板、冷轧板、热轧板加工销售;彩钢涂料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不锈钢、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材料、h、c、z型钢、彩色金属夹心板、屋面自动通风器钢结构配件的制造、销售;管材系列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与安装(凭资格证经营);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镀锌板、五金、工艺品、土产杂品、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股东李俊宗,认缴出资额6666万元,持股比例100%。
3、欧佩克公司等七家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欧佩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思凯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金富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斯蒂尔泰金属板业有限公司、山东森吉尔泰金属板业有限公司、山东兴泰物流有限公司、山东益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七家企业现均已停止经营,且名下现查无实体资产,故此七家企业的基本信息不再介绍,详情可咨询管理人。
三、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主要资产介绍
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主要资产集中在泰丰公司、富泰公司,共两大块资产。现将两家公司主要资产情况介绍如下:
(一)泰丰公司主要资产
泰丰公司名下共有两宗有证土地,面积75231㎡(约113亩)。该两宗土地上建有六处建筑物(含车间),均有房产证,证载建筑面积总计为41244.29㎡。另外,泰丰公司产业园还有大约3万多平米(约55亩)无证土地(具体以测绘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认定为准),现管理人正在处理无证土地后续使用问题。除此之外,泰丰公司拥有3条国内领先的镀铝镁锌钢板生产线,可生产各种规格型号的镀锌钢板、镀铝锌钢板。泰丰公司营业执照、安全生产可证、环保许可证等证件齐全。
(二)富泰公司主要资产
富泰公司名下有一宗土地,面积39095㎡(约58亩)。该宗土地上建有若干处建筑物(含车间),共三个房产证,证载建筑面积总计为9813.51㎡。富泰公司名下原有两条彩涂生产线,可生产彩色钢板、彩色印花钢板。富泰公司营业执照、安全生产可证、环保许可证等证件齐全。
目前,管理人已聘请专业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进行全面资产负债审计、资产评估,相关资料可联系管理人咨询。
特别声明:以上资产介绍信息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战略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战略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战略投资人参加本次招募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战略投资人自行承担。
3、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进行、中止或终止战略投资人招募等。
4、风险提示:管理人对本次招募不做任何担保或陈述,管理人向战略投资人所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不能被视为任何担保和陈述。管理人不保证债务人及债务人资产无法律上的瑕疵或其他产权负担,不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股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战略投资人参加本次招募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及管理人后续查明的情况进行投资,战略投资人应审慎评估重整涉及的一切现状及其潜在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与责任。
5、通知送达:管理人将按照战略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发送相关文书,除非战略投资人书面通知管理人变更送达地址,否则,有关书面函件寄送至战略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视为送达。如果战略投资人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件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战略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五、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具备管理大型企业的能力并且拥有并购整合经验,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领先地位,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获取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资产所需对价,并有足够资金支持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重整后的业务运营。
2、战略投资人可对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各资产整体予以投资,提交整体重组方案,也可以对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各资产单独予以投资提交各资产的重组方案。对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各资产整体予以重组并提交整体重组方案的,管理人将优先予以选择。
六、招募流程
(一)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资料
意向投资者应当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和证明符合第五条投资人基本条件的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生产资格证书及行业相关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企业组织结构图、安全生产报告、近两年审计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获得行业奖励证明等),投资意向书应当包括投资者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说明以及银行存款证明、投资计划、经营计划、投资优势等内容。
(二)交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和资料后7日内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万元(账户名称:山东泰丰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12170301421013044,开户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该保证金在经管理人评审未成为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正式投资人之日起7日内无息退回,或者经管理人评审以及法院裁定批准后成为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正式投资人时转为对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的投资资金,未缴纳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投资人的评选。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者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和资料并且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意向投资者可向管理人申请对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者签订保密协议,而后安排进场调查,尽职调查时间于2022年5月20日截止。
(四)提交正式投资经营方案
意向投资者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15日内(但不得晚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前10天,两者有冲突的,以后者时间为准)向管理人提交正式投资经营方案,投资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安排、公司经营方案、公司重整方案。
(五)评审并确定投资人
管理人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意向投资者提交的正式投资经营方案评审打分,依据打分结果确定战略投资人候选顺位,依顺位次序优先选择排名在前的候选人签订投资经营协议,前次顺位候选人因故无法签署投资经营协议的,由后续顺位候选人递补。
(六)确定投资人
管理人与意向投资者签订投资经营协议,投资经营协议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开始执行,投资经营协议生效后该意向投资者正式成为泰丰公司等九家企业投资人并由其负责后期《重整计划》的执行。
七、报名方式
(一)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朱律师 13325119509
2、林律师 13376403840
(二)报名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兴业五路山东泰丰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东侧债权审查组办公室。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止。如果在期限届满,仍未有适格投资人的,该公告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