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金额
263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
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信息时间:2023/08/16】 |
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瓯发改审批[2023]4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瓯市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瓯市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建瓯市下水南片区 2.3计划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6300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其中,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朱子公园,基地总面积为38113平方米,其中湖面面积11120平方米,项目包括园路工程、广场工程、景亭工程、廊架工程、景墙工程、绿化工程、水利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附属设备等;建瓯市下水南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活动中心,用地14951.43平方米,建筑共4层,总建筑高度22.29米,总建筑面积17374.5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0388.19平方米,地下6986.4平方米,主要功能包含演艺中心、美术馆、文化馆、非遗展示中心和朱子文化广场等。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 2.6招标范围: (1)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等监理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2)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审核、主材候选品牌选定、材料品牌变更及相关询价、过程结算等。 (3)其他咨询:主要包括专项评估咨询(主要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项目建设前期报批过程中需要增加的其他专项评估咨询业务等所有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的评估服务等),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 3.5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7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管理(或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 16 日 18:00:00至2023年8月22 日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本项目公告页面下端“我要投标”界面进入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 7 日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和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瓯市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建瓯市瓯宁路14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599-8920203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1-28059650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瓯市中山西路141号 联系电话:0599-382005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瓯市中环广场6号楼三层西侧 联系电话:0599-822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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