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中心血站质控监测试剂耗材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5.04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市血采计【2024】0162号
二、合同名称:质控监测试剂耗材
三、项目编号:SXZCX2024-004-02
四、项目名称:质控监测试剂耗材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中心血站
地址:朱雀大街407号
联系方式:029-85212746
供应商(乙方):陕西爱康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202室
联系方式:150298010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进口正常范围定值质控血浆 进口凝血因子VIII活性测定试剂盒 | 1(批) | ¥50,410.00 | ¥50,410.00 | 标段2.1进口正常范围定值质控血浆 (1)适用于血液凝固测试仪Sysmex CA-500。 (2)规格:1 mL/瓶,10瓶/盒。 (3)正常范围定值为70%—120%。 (4)到货后有效期6个月。 (5)能用于凝血因子VIII、纤维蛋白原在正常范围的质量控制; (6)准确性:在校准后的分析仪上检测该质控品,检测结果平均值应在质控品的靶值范围内。 (7)瓶间差:用试剂盒检测相同批号不同瓶的质控品,检测结果的变异系数(CV)值应符合:a)凝血因子VIII:CV≤10.0%;b)纤维蛋白原:CV≤10.0%。 (8)开瓶稳定性:质控品开瓶、复溶后,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保存一定时间后,检测其准确性、瓶间差,均应符合要求。 2.2进口凝血因子VIII活性测定试剂盒 (1)准确性:用待测FVIII试剂盒在校准后的分析仪上检测标准人类血浆,检测结果平均值与校准品靶值的相对偏差应不高于10.0%。 (2)相同批号不同瓶的试剂的批内精密度应符合: a)用正常质控血浆测试,试剂盒的批内精密度(变异系数,CV)应≤3.0%; b)用异常值质控血浆测试,试剂盒的批内精密度(变异系数,CV)应≤10.0%。 (3)三个不同批号的试剂的批间精密度应符合: a)正常值质控血浆:检测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10.0%; b)异常值质控血浆:检测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10.0%。 (4)最小检测限应不高于1.0%活性的VIII因子。 (5)测定范围:1%-100%,提高标本稀释度范围增至200%。 |
合同金额: 50,41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零肆佰壹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6日至2025年06月25日
履约地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项目18-2质控血浆-陕西爱康-中诚信.pdf
西安市中心血站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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