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河路下穿新长铁路立交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河路(新城路-104国道)改造工程-东河路下穿新长铁路立交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河路(新城路-104国道)改造工程已由 无锡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宜兴市环科园(2023)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现对该项目东河路下穿新长铁路立交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环科园东河路。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下穿新长铁路节点,利用既有东河路下穿新长铁路2孔10m框架桥,在北侧拼宽1孔8m框架,在南侧拼宽1孔11m框架。本次招标不涉及管线部分。
2.3招标范围:①既有东河路与新长铁路桥交叉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编制。
②为进行上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如有)。
③汇总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专题研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铁路部门审查意见。
④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⑤对周边管线和构筑物的调查,包含但不限于:现场环境的调查、周边管线和构筑物的移改保护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2.4合同估算价:约93万元;
2.5设计服务期:①施工图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等按照发包人要求分批提供。
②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③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人应及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上跨(或下穿)铁路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注: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8 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②上述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下同。③道路工程: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中的道路工程,下同。④以上需要提供的相关合同和铁路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批复文件或会议材料等),投标人应将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并编入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一概不作为评标依据。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12日8时40分。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3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 8 月15日至2024年8月19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兴市环科园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 姚先生
电 话: 0510-870634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
联 系 人:宗女士
电 话:17318801283
2024年8月15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河路(新城路-104国道)改造工程已由 无锡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宜兴市环科园(2023)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现对该项目东河路下穿新长铁路立交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环科园东河路。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下穿新长铁路节点,利用既有东河路下穿新长铁路2孔10m框架桥,在北侧拼宽1孔8m框架,在南侧拼宽1孔11m框架。本次招标不涉及管线部分。
2.3招标范围:①既有东河路与新长铁路桥交叉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编制。
②为进行上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如有)。
③汇总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专题研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铁路部门审查意见。
④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⑤对周边管线和构筑物的调查,包含但不限于:现场环境的调查、周边管线和构筑物的移改保护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2.4合同估算价:约93万元;
2.5设计服务期:①施工图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等按照发包人要求分批提供。
②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③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人应及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上跨(或下穿)铁路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注: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8 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②上述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下同。③道路工程: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中的道路工程,下同。④以上需要提供的相关合同和铁路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批复文件或会议材料等),投标人应将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并编入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一概不作为评标依据。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12日8时40分。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3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 8 月15日至2024年8月19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兴市环科园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 姚先生
电 话: 0510-870634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
联 系 人:宗女士
电 话:17318801283
2024年8月15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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