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九台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春九台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项目(阶段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九台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项目
建设单位:长春九台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苇子沟街道靠山村七社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验收意见、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26日-2024年8月23 日
联 系 人:马国奇
联系电话:1363034200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02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阶段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docx.pdf
539.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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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01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阶段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13.3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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