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减厂购置1台10吨电动单梁葫芦起重机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齿减厂购置1台10吨电动单梁葫芦起重机(AGZJGSHGZHD2211186624)招标人为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齿减厂购置1台10吨电动单梁葫芦起重机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竞价采购(单轮—默认按原来评标规则),评审方式:鞍钢集团招标竞价规则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无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具备10吨天车或涵盖10吨天车生产制造业绩,能提供2019年至今至少一份供货合同及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生产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其他要求:投标方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资质。资金状况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生产或流通企业均可),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8日10时45分至2022年11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 |
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中心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建国东路40甲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张长江 |
联系人: |
杨珂琳 |
电话: |
13804929227 |
电话: |
6736617 |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