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广播电视台广播直播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62.8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南通广播电视台 的 广播直播室改造工程 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南通广播电视台广播直播室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广播电视台内。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62.84万元
2.1.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 ,竣工日期:2024年3月 ,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资质的建筑装修装饰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 1 月 17 日至2024年1 月 29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该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信息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 联系方式
南通广播电视台 的 广播直播室改造工程 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南通广播电视台广播直播室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广播电视台内。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62.84万元
2.1.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 ,竣工日期:2024年3月 ,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资质的建筑装修装饰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 1 月 17 日至2024年1 月 29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该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信息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广播电视台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濠西路2号 | 地址: |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
联系人: | 杨主任 | 联系人: | 宋工 |
电话: | 13912260055 | 电话: | 18921615770 |
| | | 2024年 1 月 1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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