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JJC2023-001
二、项目名称:政务中心办公楼保安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单位地址 |
长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
1677000元 |
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街3697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政务中心办公楼保安服务
服务范围:经开区政务中心办公楼
服务要求:
1.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2.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
3.门卫服务。保安员按着采购人的需要进行值岗、做好验证、检查登记等服务(会使用电子访客机进行人员登记)。
4.按照“四防一保”(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保安全)的工作要求,随时掌握进出楼内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了解办公楼内的部门单位与职能,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登记、验证、引导工作,保安员执勤时,要熟悉岗位及周边地形、地物及重点看护目标。
5.中标人协助采购人依法及时处理责任区域内的突发上访事件、治安及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等,协调采购人与公安机关和相关责任部门联系。
6.中标人提供保安服务,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7:00—18:00。
7.中标人提供保安服务时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手势规范、举止端庄、精神饱满,配备必要的装备。
8.中标人提供保安服务实行请示报告制:保安员执勤时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管委会相关领导请示报告。
9.中标人向采购人派驻的保安员须具备以上条件,并经中标人培训合格,持有公安机关发放的保安员证上岗,所有保安员上岗时均须具有1年内体检健康证明。
10.中标人如跨省提供保安服务的,需在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1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工作情况,可指派1名队长,负责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
12.保安人数要求为25人(保安员年龄为18岁—35岁之间)实行常白班。
服务时间:服务年限2年(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供应商根据《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唐帅、肖影、肖宏、邹方圆、车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 周文龙
电 话: 0431-84809650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 吴波
电 话: 0431-84897389
九、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
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