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同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金额
1664.7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lsg0509g241201001001001
预算金额1664.71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长伟0459-616546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459-897333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2
公告正文

大同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SG0509G241201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已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以庆农发【2024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投资、省级投资、区级匹配的节余资金。招标人为大庆市大同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大同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同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2.2建设地点:大同区林源镇长林村,双榆树乡双榆树村、向阳村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4万亩,其中改造提升项目4万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具体如下:

1)灌溉与排水工程

新建机电井23眼,配套井房23座,水泵23台套,原有井配套井房15座(其中新建井房8座,拆除重建井房7座)。配套卷盘喷灌机23台套,原有卷盘喷灌机配套消防水带31560m(管箍4734套,消防接口2367套)。配套水肥一体化首部枢纽286套。配套移动泵车5台套。

2)农田输配电工程

新建10kv高压输电线路路径长度6.38km(其中10kv高压架空输电线路路径长度6.13km10kv地埋输电线路路径长度0.25km),0.4kv低压地埋电缆路径长度1.18km,配套变台设备(S13-M-30kva25台套(新建井配套23台套,原有井配套2台套),T接设备16台套(其中大T接点2台套,小T接点14台套)。

以上具体工程内容、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7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0531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6647105.1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3个月202408月至2024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证明须由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已承建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项目负责人已承建其他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进场施工标段没收履约保证金)。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技术负责人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1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408月至2024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证明须由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拟配备的项目部人员专业、岗位、数量等如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项目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后,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后,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后,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路径:“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

4)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规定,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相关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12020000分至202412070000(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2220900,开标时间为20241222 09 00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1222 0900

8.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大庆市大同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大同区同城路98

联系人:徐长伟

电话:0459-616546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人:女士

   话:0459-897333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大同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刘钦波

联系电话:0459-6165565

 

12.其他事项说明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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