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18年度警服面料、服装及部分民品服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80.6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b-2018-208
预算金额380.6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亚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孔德兰0991-8897121
标书截止时间2018/05/20
投标截止时间2018/05/17
公告正文

2018年度警服面料、服装及部分民品服饰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受新疆启新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其所需的2018年度警服面料、服装及部分民品服饰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2018年度警服面料、服装及部分民品服饰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hczb-2018-208

三、采购单位:新疆启新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包:毛涤素花呢、毛涤单面哔叽、毛涤缎背哔叽;预算金额:3806130元;

二包:精梳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涤棉交织绸(浅蓝)、涤棉交织绸(浅蓝)

精梳棉涤混纺棉格子布、防水渗透复合布、毛涤粘防风透湿华达呢、精梳棉涤混纺棉加厚格子布;预算金额:2680125元;

三包:长袖圆领毛针织T恤衫、长袖圆领棉针织T恤衫、短袖圆领棉针织T恤衫、特警冬针织内衣、V领毛针织套装、长袖方领T恤(毛)、短袖方领T恤(毛)、特警春秋针织内衣;预算金额:2231986.49元;

四包:针织内衣;预算金额:720000元;

五包:男女冬帽、男女夏帽、男女配饰;预算金额:510600元。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2、供应商需为公安部警用产品生产入围企业,需提供入围资质、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产品2017年之后的检测合格报告(一、二、三包资质要求)

3、供应商需具有服装或其他鞋帽、配饰等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资质(四、五包资质要求)

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谈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资质原件、检测报告原件、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提供复印件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425日至201852日(每天北京时间1030-13:301530-1900节假日除外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51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七一酱园A222211室(华春开评标室)。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疆启新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亚东 联系电话:0991-3139086

2、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3003

联系人:孔德兰 联系电话: 0991-889712118999167313

传真:0991-8897121

邮箱:524125333@qq.com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分公司

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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