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风岭镇茂臻沟村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工程(一批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杰0421-7298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清风岭镇茂臻沟村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工程(一批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7月05日 15:5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风岭镇茂臻沟村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工程(一批次)
品目

采购单位朝阳县清风岭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朝阳县公告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5: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2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1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杰
项目联系电话0421-7298066
采购单位朝阳县清风岭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清风岭镇长在营子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1-847137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8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1-7298066
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清风岭镇茂臻沟村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工程(一批次).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清风岭镇茂臻沟村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工程(一批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7-08 至 2024-07-12
撰写单位: 辽宁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冯杰
  
(清风岭镇茂臻沟村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工程(一批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风岭镇茂臻沟村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工程(一批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21-00123
项目名称:清风岭镇茂臻沟村2024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工程(一批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20,000.00
最高限价(元):1,1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须持证上岗。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标书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磋商,采购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开启时,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委派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电子备份文件至开标现场进行递交并参加磋商会议,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也可根据供应商自身条件,由供应商派其代表持CA锁及电脑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大街一段308号)现场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本项目如有变更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县清风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清风岭镇长在营子村
联系方式: 0421-8471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89号
联系方式: 0421-7298066
邮箱地址: hongsheng_ln@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270002010000443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杰
电  话: 0421-729806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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