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名称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兴化市分公司员工食堂烹饪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TZCG-2023-12-138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兴化市分公司员工食堂烹饪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完成本次项目的服务工作
采购内容 |
年均预计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烹饪服务 |
1770小时 |
17.30元/小时 |
勤杂服务 |
3540小时 |
15.25元/小时 |
项目地点:泰州兴化
项目预算:16.9212万元(含税)
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服务期限:两年
1.5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备选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6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如不满足最高限价和“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4.磋商一览表”的报价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泰州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响应。
9.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类证书:(1)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得分包、转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9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dingweijie.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丁经理,电话:1337602118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文件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时30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邮政指挥中心大楼15楼1508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登记。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地 址:泰州市永定东路299号邮政指挥中心大楼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13401233986
磋商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600号
联 系 人:丁经理
电 话:1337602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