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井下作业、提捞采油业务外包
金额
92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FWGK49511
预算金额923万元
招标联系人焦健04594391575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登利0459-572724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井下作业、提捞采油业务外包

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井下作业、提捞采油业务外包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3FWGK49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计划已落实,资金来源为油田公司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第十采油厂所属生产前线井下作业、提捞采油、道路运输、油井洗井等工作项目中人工服务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第十采油厂所属生产一线井下作业、提捞采油、道路运输、油井洗井等工作服务项目中人工服务进行招标;期间工作量约700口作业井(其中小修作业660口,中修作业40口),油井洗井3500口、解卡700口,提捞采油12000约吨。
本次招标结果两年内有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第一年合同到期后,如此业务继续存在,第二年中标人与招标单位进行协商,并接受招标单位对本项目的执行情况考核结果,根据招标人当年预算按照上一年度招标限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确定当年中标金额,由招标人出具合同延续情况说明书,中标人缴纳当年招标代理费、获取当年中标通知书,依据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如果招标单位在本项目当年执行结束后因国家、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或第十采油厂有新要求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中标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中标通知书一年一发,合同一年一签。
2.3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
2.5计划投资:人民币923万元(含税)。
2.6标段划分:标段一: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井下作业、提捞采油等工作业务外包估算金额923万元(含税)。
2.7其他: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编号为2023FWGK4951的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项目不接受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投标人: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1)投标方须承诺,中标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期间,拟派驻履行合同的工作人员必须是与投标方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2)本次招标结果两年内有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第一年合同到期后,如此业务继续存在,第二年中标人与招标单位进行协商,并接受招标单位对本项目的执行情况考核结果,根据招标人当年预算按照上一年度招标限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确定当年中标金额,由招标人出具合同延续情况说明书,中标人缴纳当年招标代理费、获取当年中标通知书,依据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如果招标单位在本项目当年执行结束后因国家、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或第十采油厂有新要求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中标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中标通知书一年一发,合同一年一签。(3)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月30日08:00:00至202312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1212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系人:高登利
联系电话:0459-5727240
电子邮件:gaodengl@cnpc.com.cn
招标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联系人:焦健
联系电话:04594391575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