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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织验收会议,特邀3名专家形成验收工作组,对“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认真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在当阳市玉阳办事处金桥工业园内(经纬度:111.854298°,30.773650°)建设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设有1条骨料生产线和1条机制砂生产线,其产品为骨料和机制砂,年产生量为100万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版)第三十一条、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委托湖北昌荣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市分局于2020年6月17日以当环审[2020]13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2023年5月初,“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的设备安装完成后开始调试,2023年11月调试正常,各生产装置产能及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均达到设计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启动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初步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
二、项目基本构成

本项目建设内容砂石料加工区和储料区等两部分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砂石加工车间、成品堆棚(堆场)、原料堆棚(堆场)、办公生活区等及其配套的供配电、给排水等公辅工程。工程组成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三、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项目骨料生产线的筛分工序采用湿式作业;制砂系统采用闭路循环和湿式作业,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粉尘、装卸扬尘、道路扬尘等,均属于无组织排放。
(1)破碎粉尘
项目采用鄂破、圆锥破对原矿石进行破碎,该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破碎粉尘,项目对各产尘点均进行洒水降尘,同时采用全封闭式生产车间,对于运输皮带采取皮带旁设置喷淋洒水系统等,经该措施处理后,约98%粉尘沉降在装卸区内沉降,其余2%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装卸扬尘
项目原料和产品分别存放于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内,且堆场地面采用硬化处理,三面设置围挡,围挡的高度高于堆放物料高度的10%以上。堆场内粒径小可能产生扬尘的物料均采用防尘网覆盖,同时安装喷雾洒水抑尘装置,控制进料过程因机械落差产生的扬尘;围挡设置喷淋装置,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道路扬尘
进出厂区道路均为硬化的水泥道路,建设单位实际运营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适时清扫地面,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洗砂废水、筛分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抑尘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即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度,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池进行处理;雨水经厂区内沿厂界设置截排水沟收集后导流进入金桥工业园市政雨水管网,避免雨水外溢。项目生活废水包括食堂废水、办公和住宿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等,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随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作为农肥使用,远期待金桥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接管后,将其排入金桥污水处理厂。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管网还未全部接通,因此污水作为农肥肥田。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1m3隔油池和5m3化粪池,近期生活废水采用封闭式罐车运输。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是破碎机、给料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采购低噪声设备,机壳外部做隔声包覆、设备基座设置橡胶柔性减震垫、运营期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转速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污泥、废矿物油油桶及生活垃圾等。其中,污泥经压滤机处理后,以泥饼的形式的产生,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用于河堤修补、农田土壤改善、绿化覆土、砖瓦原料等综合利用;废矿物油油桶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4.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4.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测量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按环评要求进行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性质、主要生产工艺和主要环保设施均无重大变更;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实现了达标排放。此外,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和设备运行管理规程,且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因此,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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