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项目检测
金额
35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项目检测 检测 比选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检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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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号:
XS-ZJBX-20240716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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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项目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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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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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象山县鹤浦镇万全路与万寿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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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检测内外墙保温、窗门气密性、窒内空气环境(迁建工程有技术用房1幢3197平方,辅助用房1幢1709平方和设备用房及门卫。检测内容有保温二组、气密性二组、空气环境14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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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3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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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完成三项检测内容至合格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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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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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按规范要求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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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办法:
公开询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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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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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25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无 ,上限:2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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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范围内在检测内容价格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直至提供合格检测报告止。
二、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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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7-18 09:04 至 2024-07-21 09:0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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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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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资格要求:
达到国家认证检测资质要求的单位,合同签订前提供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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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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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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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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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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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金爱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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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658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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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象山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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