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省本级]江西省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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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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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西省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2标招标文件答疑01各潜在投标人:江西省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2标招标文件正文原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5章 施工导流工程中“5.2.1 施工导流及度汛标准2024年9月15日~11月底,竹子池自排闸、云湖自排闸浇筑至高程22.68m,围堤桩号0+080~1+230段、桩号1+230~2+120段、桩号2+765~3+270段、桩号3+440~3+540段和桩号3+950~4+400段填筑至高程15.6m。2024年12月初~2025年1月底,围堤桩号2+120~2+290段填筑至高程15.6m,竹子池自排闸、云湖自排闸施工完成。”与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不一致。现统一更正为:“5.2.1 施工导流及度汛标准2023年9月15日~11月底,竹子池自排闸、云湖自排闸浇筑至高程22.68m,围堤桩号0+080~1+230段、桩号1+230~2+120段、桩号2+765~3+270段、桩号3+440~3+540段和桩号3+950~4+400段填筑至高程15.6m。2023年12月初~2024年1月底,围堤桩号2+120~2+290段填筑至高程15.6m,竹子池自排闸、云湖自排闸施工完成。”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并下载答疑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答疑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文件为准。鄱阳湖蓄滞洪区(康山)安全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部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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