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丰县民安路(东湖宜景至迎宾大道)污水管网工程
金额
134.0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7/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丰县民安路(东湖宜景至迎宾大道)污水管网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36092417110802010000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宜丰县经建投资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宜丰县民安路(东湖宜景至迎宾大道)污水管网工程 | ||||
工程地址 | 宜丰县东湖宜景至迎宾大道 | ||||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数 | 框架/ | |||
招标范围 | 市政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
招标控制价 | 1340844.28元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23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新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 ||||
投标报价 | 1340844.28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0 | ||
建造师姓名 | 彭华敏 | 注册编号 | 赣236141426144 | ||
建造师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专业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东瑞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 ||||
投标报价 | 1340844.28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0 | ||
建造师姓名 | 张达勇 | 注册编号 | 赣236001221638 | ||
建造师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专业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新余中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 ||||
投标报价 | 1340844.28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0 | ||
建造师姓名 | 胡小龙 | 注册编号 | 赣236001221185 | ||
建造师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专业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15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15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新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未要求提供业绩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东瑞建设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未要求提供业绩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新余中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未要求提供业绩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
其他暂定费小计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新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公开、公平、公正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东瑞建设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公开、公平、公正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新余中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公开、公平、公正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依据 |
注: |
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 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 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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