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捕厅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南京日报社装修改造及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3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建综字[2007]541号
预算金额2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金新华025-5221837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彪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8/10
公告正文
编号: ANJ150236-2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城建历史文化街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南捕厅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南京日报社装修改造及加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07]54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京日报社装修改造及加固工程
2.2 工程地点:东起中山南路,西至红山桥,南起升州路,北至泥马巷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3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改造修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136平方米。包含南京日报社1#-3#楼室内装饰、外幕墙、建筑结构加固等。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4136 m2;幕墙面积:2500.94 m2;幕墙高度:23.68 m;改造修缮面积:3624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8-1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7年07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0万元及以上的加固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7月27日17时40分到 2020年8月3日17时40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01月-2020年06月)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招标人将对人员及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8.9、本次招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装修施工单位。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01月-2020年06月)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招标人将对人员及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8.9、本次招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装修施工单位。
8.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2020]13号,根据我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鉴于当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考核与线下继续教育暂未全部恢复,为有序推进复复产,经研究,现就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a、7月31日前到期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及《建筑施工特征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有效期顺延90日。b、7月31日前到期的(已注销的除外)二级注册结构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其有效期顺延90日。
8.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城建历史文化街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板巷55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1号楼1016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17
联 系 人:金新华 联 系 人:杨彪
电 话:025-52218376 电 话:025-86512218-8018、13913041968
传 真:无 传 真:028-86512318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njytgczx@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行南京大市口支行
账 号: 账 号:51445819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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