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郊煤矿2025年度环境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志超0370-51951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城郊煤矿2025年度环境监测项 年度环境监测项目 询比价采购公告 城郊煤矿2025年度环境监测项目,经城郊煤矿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拟采用中原云商询比价方式对该项 目进行采购,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 号文)等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对矿区油烟机有组织废气,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后水质(每月一次)﹑矿 区雨水口排水水质(每季度一次)﹑矿生产区域与西风井无组织废气,矿生产区与各风井边界噪音等数据 进行生态环境监测,评估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委托有资质并具有相应类别的机构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出具监测报告上报永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2、技术方案 根据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对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食堂油烟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数据、矿 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前后水质,雨水口排放水质、矿生产区和3个风井边界噪音,矿生产区和西风井无组 织排放等进行监测,出具监测报告上报永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3、项目地点 城郊煤矿食堂、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排放口、矿区雨水排放口、厂区周围、东风井、北风井、西 风井 4、技术标准 按照《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文要求及城郊煤矿排污许可证监测规范要求。 5、验收标准 完成矿井环境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以永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通过为准。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 冻结。 2、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以投标截止 时间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需上传以下证件扫描件以供资质审查:请下载附件: 中原云商报名资料提交模板.doc 注:开标前未提出异议并正常参加投标的 开标前未提出异议并正常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 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报价方案 本项目报总价,投标方工作人员食宿自理。 五、、合 合工期要求及违约责任 1、要求合同签订后在排污许可证要求时限内完成该工作。 2、因矿方原因,影响工作进度,投标方工期顺延;如矿方所提供资料不准确,影响评估工作质量 时,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投标方修订报告的完成时间,超过约定时间的,矿方有权追究投标方 违约责任。若因投标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备案及验收,投标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矿方有 权从合同款中扣除500元作为违约金,以此类推。 3、投标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获悉的有关矿方的资料等不得用于除完成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任何 地方,也不得将获知的技术、资料、图纸等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否则,将追究投标方违约及其他法律责 任。 4、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时,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损失。 六、付款要求 本项目无预付款。付款执行城郊煤矿相关财务制度。项目完毕并经矿方验收合格后,开具合规增值税 发票挂账后,按矿方资金计划付款。 七、其他要求 1、投标方须提供本项目技术方案,可选择到现场进行踏勘,技术负责人:余文喆,联系方式:0370- 5195391。 2、由于投标方原因致使环境检测报告不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投标方必须进行修改,直至通 过审查,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说明 1、投标人必须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中进行注册,并为河南能源电子商务用户。 2、投标人应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上报价。 3、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价格作为主要评标依据,开标后由评委根据报价、服务水平、售后等综合 考虑投票决定中标单位。 4、本采购公告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中发布,纸质版不再发售。 5、任何单位如对标段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城郊煤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 系人:马志超,电话0370-519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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