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总工会电影院加层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总工会电影院加层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如东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行审投【2024】2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总工会,建设资金来源工会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对县总工会大楼西侧裙楼原电影院实施室内装饰装修、展馆布展及加层改造等,建成 集“展览、教育、运动、培训”于一体的县级职工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3904.15平方米,其中新增建筑面积760平方米。总投资约8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 日历天。
其中:
(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30 日历天内提交满足评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
注:CA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150日历天”填写。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且不低于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质量标准,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注:投标系统及CA格式中质量要求暂写合格。
2.1.6其他:(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及其附件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环等要素,以设备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传输和后台集成分析等方式实施,各项实施内容满足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2)根据通住建安〔2021〕68号和通住建市【2020】31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2.2招标范围:
包括项目所在建筑室内一层、二层和三层所有区域装修布展。
具体设计区域及功能包括:一层设置对外服务窗口、新就业形态宣传和爱心驿站等功能区域;二层设置红色工运展厅、职工书屋、路演大厅、职工休闲区等功能,同时根据所必备功能设置其它功能用房;三层设置报告厅、舞蹈培训室、运动区等,同时根据所必备功能设置其它功能用房。
具体设计内容包括:
(1)上述设计区域装饰及布展整体方案设计,包括整体空间效果图设计和红色工运展厅立面版面设计;
(2)上述设计区域装饰及布展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和各功能用房、卫生间、楼梯间等区域装修平面、立面、节点大样施工图设计,给排水、弱电、照明、智能化、新增空调、消防改造等专业施工图设计;红色工运展厅布展平面、立面、节点大样、多媒体和专业灯光施工图设计;
(3)上述设计区域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包括楼层导览、导视标牌等;
(4)红色工运展厅布展大纲编制、浮雕油画等艺术品设计、立面版式设计、多媒体脚本设计等。
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结算文件编制、保修、资料归档、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按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项目施工。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供货、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要求:
①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3.2.1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4〕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 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3.6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资格审查标准”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本项目要求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6 日至2025年1月14 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月1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81908818。
10.特别提醒(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总工会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珠江路8号
联系人: 徐国林
电话: 18862789605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太阳鑫城1幢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 :15862861502
电子邮箱:378275786@qq.com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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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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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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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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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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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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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接受,相关要求符合本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1.4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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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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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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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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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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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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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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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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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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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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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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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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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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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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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5条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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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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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方案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不少于21分(不少于 60%) |
2.3.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方案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5名【注:如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为 21分以上(含21分)者少于5名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开标及评标、商务标开标及评标】;如有第五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 |
2.3.2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不带入 |
二、评标办法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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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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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共55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6%、7%中确定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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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上述各阶段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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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方案设计 文件(35分)(暗标) |
1.设计说明 (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1);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设计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各楼层功能设置合理规范,各层平面布置、流线说明、重要节点的处理和说明详细且清晰;(0-1); 3.技术指标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1); 4.各专业设计说明完善,红色工运展厅提供初步布展大纲,要求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满足初步方案设计需求,逻辑清晰,结构合理(0-0.5);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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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平面布局 (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各楼层功能空间分布合理、功能齐全,公共区域与功能房间分布合理,导视清晰。各楼层提供至少两张对角线鸟瞰效果图,鸟瞰图能清晰体现所在楼层总体结构和各功能区域内部空间设计结构(0-3分); 2.是否满足参观动线要求,充分考虑办事服务、展厅参观、学习休闲、户外劳动者休息等不同的功能需求,各功能需求流线图设计清晰,各使用功能合理避免流线交叉(0-3); 3.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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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 (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关于“设计范围和分区功能需求”的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0-3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且先进合理(0-3分); 3.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与建筑结构匹配,效果图和施工图结构清晰。总体施工图完善,包括现状平面图、墙体和结构改造图、顶棚(天花)平面图、地面铺装图、多媒体平面布置图和系统图、消防改造图(如有)、灯光照明图、立面图、剖面图、局部大样图和节点详图、关键部位的机电设备布置方案及其他需要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图纸应能完整准确地反映项目工程的全部内容,并与设计效果图吻合(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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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 (4分) |
1.整体设计风格统一,公共部分风格与布展部分整体空间相协调(0-2分); 2.空间设计效果图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各功能空间效果图完善,每层各功能空间(包括公共区域)提供至少一张能体现设计效果的渲染效果图,其中面积超过50平米的功能空间提供不少于两张不同角度的效果图,红色工运展厅效果图要求能清晰呈现每个展面设计效果。效果图总张数不低于30张,所有效果图需根据实际空间利用三维设计软件制作,与平面布置图吻合,不可采用网络下载图片或AI设计图片代替。(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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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方案 (3分) |
1. 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5分); 2. 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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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方案 (2分) |
1. 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 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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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含建筑 节能)与装配式建筑 设计(3 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设计施工工艺不应为淘汰工艺或较大污染工艺(0-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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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 (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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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一阶段:先进行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在21分以上(含21分)为合格,当评委超过5人(不含5人)时,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方案设计文件的得分;当评委少于5人(含5人)时取平均值作为方案设计文件的得分。)及资格审查资料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五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五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所有投标人的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对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未中标的设计单位所涉及到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投标报价等进行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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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暗标 |
(1)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2)对设计执行计划(包含设计总进度计划安排表、各单体建筑设计进度计划表、其他配套设施设计进度计划表等)、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进行评审(0.7-1分)。 (3)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包含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表、各单体建筑施工进度计划表、其他配套设施施工进度计划表等)、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进行评审(1.4-2分)。 (4)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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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依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当评委超过5人(不含5人)时,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 10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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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0.5分,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0.5分,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①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份至2024年11月份三个月里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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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2分) 注:投标人(牵头单位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 |
投标人(牵头单位)业绩 (1分)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600 万以上(含6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 (合同中至少包含装饰和布展内容,不含临时性展览)的,有一个业绩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包含装饰和布展内容、规模的,还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4、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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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1分) |
拟派自总承包项目经理2020 年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600 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 (合同中至少包含装饰和布展内容,不含临时性展览)的,有一个业绩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包含装饰和布展内容、规模的,还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