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拆旧地块调查及选址复核资料编制
亩
/
1170
340
397800
2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775
906750
3
项目复垦方案编制
751
878670
4
拆旧地块全景影像航拍及影像资料编制
292
341640
5
项目预结(决)算编制与审计
6
项目拆旧地块地籍变更资料编制
311
363870
7
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报告、报表编制及资料汇编
300
351000
8
项目前期立项与竣工验收在线报备
212
248040
9
项目土壤检测及耕地质量等别评价
467
546390
合计报价
4375800
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合同要求的所有成果
项目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及技术规程要求,并满足通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立项、指导复垦施工及通过竣工验收的要求。
(1)拆旧地块选址成果达到通过市级选址复核要求;
(2)项目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达到通过立项审查要求;
(3)项目拆旧区复垦方案达到设计审查及财政评审要求;
(4)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报告达到通过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审查要求;
(5)项目其他技术成果资料达到通过省、市验收要求及资料备案、归档要求。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经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6.2在乙方的指导下,甲方按本工作内容所需向乙方提供编制技术资料所需的基础资料,并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对基础资料进行补充收集,甲方对提供基础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保证乙方在勘界测绘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偿收集到所需的全部基础资料。
6.3 负责协助乙方到项目拆旧区地块开展实地调查、勘界测绘及项目竣工后拆旧地块的竣工测绘工作;在乙方的协助下,组织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拆旧地块的现场复核工作。
6.4 负责协调及处理技术资料编制过程中涉及各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一切事务;及时解决乙方工作中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及时进行决策,并对决策的正确性负责。
6.5 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报批的组织及协调工作;负责项目拆旧区整理复垦工程设计成果的审查及项目验收的组织及协调工作,负责审查会上相关情况的汇报。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6合同生效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全面收集开展项目调查、勘测、编制实施方案所需的各项基础资料,负责对收集到的资料及时进行整理、核实、汇总和反馈,对不足的资料进行补充收集,对收集资料的技术正确性负责。
6.7在甲方的协助下到项目区进行拆旧区摸底调查,保证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拆旧区调查,提交摸底调查成果供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选址复核。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拆旧区的勘界测绘工作,并对勘界测绘数据成果的技术正确性、真实性负责。
6.8 在勘界测绘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工作。保证在勘界测绘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方案技术成果供甲方组织审查,负责审查过程中的技术汇报和评审费。
6.9在甲方的协助下开展拆旧区整理复垦工程设计,提交相关技术成果供甲方组织审查,负责审查过程中的技术汇报和评审费。
6.10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增减挂钩项目竣工验收的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拆旧地块全景影像航拍及影像资料编制、拆旧地块地籍变更资料编制、项目预结(决)算编制与审计、项目土壤检测及耕地质量等别评价、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报告、报表编制及资料汇编工作。
6.11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省、市、县三级验收,做好技术对接、协调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指标确认工作。
6.12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远程验收要求,整理相关资料,负责项目验收过程中的验收资料在线报备工作。
7.1 因甲方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技术成果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或者需要修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的,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7.2 因乙方原因提交的技术成果不能满足长沙市、湖南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项目验收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