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襄汾县XF2020020、XF2021016等8宗地块文物勘探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176.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dfyzb-2022066
预算金额176.63万元
招标公司襄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女士0357-3307293
中标公司临汾市双利文物勘探有限责任公司17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DFYZB-2022066
二、项目名称:襄汾县XF2020020、XF2021016等8宗地块文物勘探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临汾市双利文物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
临汾市体育北街45号4号楼112室(原市政府二招院内) |
1765000 |
91141000113094605B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襄汾县XF2020020、XF2021016等8宗地块文物勘探项目 采购内容:襄汾县XF2020020、XF2021016等8宗地块文物勘探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程及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百川、刘冬虎、徐俊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襄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襄汾县车站街
联系方式:徐先生 18003572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锦绣华庭东门面房9号
联系方式:0357-3307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13753713013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文件(终).doc单一来源文件(终).doc
280.6K
日期:二○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襄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项目编号:SXDFYZB-2022066项目名称:襄汾县XF2020020、XF2021016等8宗地块文物勘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7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1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2目录
项目名称:襄汾县XF2020020、XF2021016等8宗地块文物勘探项目项目编号:SXDFYZB-2022066一、项目基本情况:单一来源采购邀请襄汾县XF2020020、XF2021016等8宗地块文物勘探项目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90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个包:为有序推进我县土地出让工作,保证我县重点项目用地及顺利施工,根据《山西省区域文物保护评估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襄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对我县XF2020020号、XF2021016号、XF2021017号、丁陶大道南延建设工程项目、XF2021018号、XF2021019号、XF2021020号、XF2021021号等8宗地块进行文物勘探,主要包括文物调查、文物勘探(普通勘探、重点勘探)两项内容。最高限价:176.6315万元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文物勘探许可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协商会议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截止时间:2022年8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元):0方式:在线获取
地址:襄汾县车站街名称:襄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采购人信息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地点: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时间:2022年8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7-3307293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锦绣华庭东门面房9号名称: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徐先生18003572993
注:表格中“R”项为被选中项。一、供应商须知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3753713013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襄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 址:襄汾县车站街联系人:徐先生电 话:18003572993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锦绣华庭东门面房9号联系人:马女士电 话:13753713013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无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þ否 |
1.3.6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þ无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þ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有,具体要求 þ无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76.6315万元 |
4 | 计量单位 | 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采购前答疑会 | þ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0.1 | 分包 | þ不分包¨分为 个包 |
11.3 | 样品 | þ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 |
13.1 | 采购保证金 | ¨不需要提交þ需要提交:采购保证金金额:35000元2、采购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如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提交采购保证金的,且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无效。评审时评协商小组保留现场核查权利。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户名称: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账号:14050171615400000033开户银行:建行临汾解放西路支行银行行号:1051770000944、保证金汇票、电汇等方式交纳后,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
15.1 | 响应有效期 | 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 不提供纸质文件þ 提供纸质文件:1正2副 |
16.4 | 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 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要求办理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邀请,以采购邀请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19.2 |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平台解密计时为准) |
20.1 | 协商会议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邀请,以采购邀请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2 | 协商小组组成 | 协商小组由甲方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 |
24.1 | 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þ无样品 |
32.3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þ书面□数据电文 |
34.1 | 履约保证金 | 按合同约定 |
35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þ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40 | 其他事项 | 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开评标的项目,按照平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二、总则
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须知表。1.3.3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3.1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资金来源
5.采购费用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3.4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协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采购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采购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采购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采购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现场考察、采购前答疑会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8.1采购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8.采购文件构成三、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协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电子平台(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公告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
10.3本次采购,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详见见供应商须知表10.1条。10.响应范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确认。
12.响应报价11.3样品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响应文件构成10.4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3.采购保证金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2.1所有响应均按人民币进行报价。
(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3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13.2采购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提交采购保证金。采购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采购保证金手续。13.5.1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采购保证金退还手续。13.5采购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采购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采购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响应有效期14.1供应商应提交技术文件,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采购保证金退还手续。
16.4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采购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6.4.4异常处理:如供应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开标时解密失败,供应商需将与上传平台一致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平台解密,出现仍不能解密成功,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6.4.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2在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采购的,除联合体协议及采购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16.4.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提供的“编制工具”制作生成。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供应商对纸质版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包装。17.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在已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s://www.sxzfcg.zcygov.cn/)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开标时间、地点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装载,word格式),并确保纸质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受。纸质响应文件仅在因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从网上获取响应文件的情况下启用。纸质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为一册。17.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s://www.sxzfcg.zcy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和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0.协商会议六、协商及评审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采购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9.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自行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上传电子平台),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2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表19.2条中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出现16.4.4情况,仍未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22.资格审查21.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采购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1.2协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协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本项目协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1.1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协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组建协商小组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协商会议。
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网上评标的项目,查询流程以平台要求为准。如其他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协商小组签字并存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在采购平台评标,以平台查询为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1协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
2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三个月内的财务报表; |
3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按照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
4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按照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
6 | 保证金缴纳证明 |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文件及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 |
7 | 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文物勘探许可证 |
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样品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具体审查内容如下:23.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内容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报价 |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2 | 商务要求 | 1、对照本文件第三章的商务、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的商务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函;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声明书是否按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授权人签字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响应无效。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3 | 技术要求 | 1、对照本文件第三章的商务、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在采购期间,协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协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响应文件的澄清
26.1协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和具体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26.协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28.1协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无采购文件无效响应的情形及满足采购文件中等实质性要求。28.响应无效2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7.1协商结束后,协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最后报价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采购保证金的;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协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采购。29.终止本次采购(6)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1.保密原则30.1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30.协商情况记录(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32.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2.3。32.2成交结果公告格式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编制。3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七、确定成交3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履约保证金33.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签订合同
36.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6.廉洁自律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5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5.采购代理服务费34.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4.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9.政府采购政策及需要的证明材料: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8.履约验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人员回避36.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
39.3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9.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9.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满足下述要求并经协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一、商务要求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开评标的项目,按照平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40.其他事项依据推荐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39.4《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普探是在勘探区域内进行逐行勘探,提取土样并记录。探孔应排列规整,土样依次摆放整齐。探孔记录应包括各堆积层距离地面的深度、土质土色、致密度、包含物、堆积状况研判结论等。发现遗迹现象时,应现场在勘探区域布孔图上标注记号。探孔内文物标本采集和样品采集时,均应以探孔出土单位登记,采集或采样标签应填写规范。应选择最能够反映堆积特征、有利于研判遗迹单位性质的探孔作为标准探孔。标准探孔除进行文字记录外,须现场留取图象清晰、色彩真实的探孔土样的影像记录。1、普探二、技术要求(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2)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要求。(1)采购需求:本次谈判采购共一个包:为有序推进我县土地出让工作,保证我县重点项目用地及顺利施工,根据《山西省区域文物保护评估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襄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对我县XF2020020号、XF2021016号、XF2021017号、丁陶大道南延建设工程项目、XF2021018号、XF2021019号、XF2021020号、XF2021021号等8宗地块进行文物勘探,主要包括文物调查、文物勘探(普通勘探、重点勘探)两项内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发现重要遗迹现象时应进行重点卡探,进一步掌握遗迹形制,探明堆积范围、厚度。堆积特征清楚、明确的大型夯土建筑遗迹等,应重点确认夯土遗存,以少量探孔进行穿透式勘探,了解遗迹堆积和叠压状况。古墓葬应探至墓口,重点确定墓葬开口形状,尽量减少探孔数量。重要遗迹应布设“十”字形排孔,了解遗迹的纵、横剖面及堆积情况。重点卡探的所有勘探及堆积信息,均应标注在探孔分布图上。2、重点卡探
第一部分合同书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乙方:甲方:项目编号:
1.1.2成交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活动,经协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1.2.2服务内容:;1.2.1服务名称:;1.2服务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1.3价款1.2.3服务质量:。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元) |
1 | ||
2 | ||
3 | ||
…… | ||
总价(元) |
1.5.3服务方式:。1.5.2服务地点:;1.5.1合同履约期限:;1.5合同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违约责任
1.8合同生效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章生效。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邮编:邮编:传真:传真: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2技术规范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质量保证服务和伴随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详见专用条款。2.7包装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10.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10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延迟履行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不可抗力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
2.15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税费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6.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6检验和验收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履约保证金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9合同份数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提供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三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特此声明。贵方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网站证实。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未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名称):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特定资格要求提交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文件及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保证金缴纳证明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协商之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协商之日启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采购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活动。为此:致:(采购人名称)响应函商务部分供应商须具备文物勘探许可证扫描件;
8、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响应将被拒绝。4、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2、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附件、参考资料、采购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采购文件,并对采购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9、我方将严格遵守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采购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E-mail: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
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年龄:职务: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日期:
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日期: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项目编号:
序号 | 响应报价 | 合同履约期限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小写:大写: |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按商务要求填写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2.“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供应商企业简况(序号:)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供应商类似项目案例的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名称 | |
采购人名称 | |
联系人及电话 | |
中标(成交)时间 | |
签署的合同(协议)的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履约阶段情况 | |
备注 |
2.“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部分
序号 | 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按技术要求填写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服务承诺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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