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清县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引水工程项目水土保持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永清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刘子豪1593326674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云昊0316-26899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0
公告正文
永清县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引水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清县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引水工程项目水土保持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清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永清县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引水工程项目水土保持。
(2)服务期限:签的合同之日起至永清县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引水工程项目验收合格止
(3) 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
武隆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位于永清县老城东北部的王泊自流渠 (即武隆河)上,起于刘家务村西南刘家务闸处,止于南八里庄村东的南八里庄桥处,河道主槽长度12.4km。本次治理内容包括: (1)河道清淤疏渗:清淤疏渗主要是通过开挖和疏浚,首先对河道边坡进行清表及边坡修正,对局部段垃圾进行清运,清表厚度30cm,边坡坡比1:3:0。其次对河底进行清淤,清淤厚度0.3~0.5m,清除的污泥运至永清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运距约15km。(2)提水工程:本段河道全长12.4km,需要设置节制闸和提水设备,采用泵闸一体化设备。(3)边坡生态修复两岸采用植生毯防护型式,进行绿化修复绿化面积36公顷(540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 投标具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资格,依法设立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财务要求: ( 1)上一年度(202 2 年)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财务报表(盖公章)】
3.1.3 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限届满的除外)。
3.1.4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5 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 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6 - 13 日至 2023- 6-19日 (北京时间,下同) ,每日上午 09:00 时 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 至 17:00 时 ,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7 - 3日 09: 3 0, 递 交地点 /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永清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 永清县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第五大街酒吧街二层 D9 号 |
联系人: | 刘子豪 | 联系人: | 吕云昊 |
电话: | 15933266744 | 电话: | 0316-2689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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