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沂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二期项目采购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5
金额
4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81050-xdxt-g2024-0006
预算金额435万元
招标联系人郝甫1875176674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静151500267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沂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二期项目 JSZC-320381050-XDXT-G2024-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彩云系统内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050-XDXT-G2024-0006 

项目名称:新沂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4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35.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二期项目,拟采购一批危险化工工艺模拟实训装置、化工单元模拟装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中标(或成交)人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确保一次性通过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或者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在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彩云系统内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彩云系统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09:30)前。

2、2024年1214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2024年1214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b1653c39-89e7-4b18-ae87-8d07cd5c08d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郝甫

联系电话:187517667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号楼1-644、645室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15150026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静

电话:1515002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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