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92.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tcc2400211424
预算金额92.4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章炎炎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凌云025-833076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https://www.jstcc.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TCC240021142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92.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存量房评估系统主要实现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计税价格的核定,依据核定的计税价格进行后续的税款征缴和票证开具,以及对核定的计税价格争议的处理。根据总局、省局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相关文件的要求,需要实时维护存量房评估系统、保证系统平稳运行,同时根据管理和业务的要求定期进行系统升级改造,以确保全省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顺利进行。
通过在存量房评估过程中引入存量房评估智能服务技术,进一步提升评估的精准性、价格的透明性、业务的规范性、管理的便捷性,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核定更科学、更公平、更合理。
2022年1月,总局财行司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税总财行发【2022】1号)提出:2022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实现与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的全流程信息实时共享;大力推进信息化技术支撑下的线上线下“一窗办事”。不动产登记和办事办税联办业务原则上应该通过“一窗办事”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不得通过单一窗口分别受理、串联办理,2022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应市县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线下“一窗办税”,2023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市县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网上(掌上)办理”。为实现上述目标,需要通过对接房产交易一体化(接口)系统提供全省所有市县支持税务一体化平台与外部门各类业务系统之间实现数据交互和共享。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https://www.jstcc.cn/)
方式:线上支付。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新版)免费注册(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投标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13696606237),线上支付并下载发票后,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到江苏省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可在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其效力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醒: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购买招标文件线上支付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不再接受支付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章炎炎,025-58528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
联系方式:徐凌云、顾建钧,025-83307682、83249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正涛(技术);章炎炎(商务)
电 话: 025-58528513(技术);025-58528645(商务)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https://www.jstcc.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TCC240021142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92.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存量房评估系统主要实现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计税价格的核定,依据核定的计税价格进行后续的税款征缴和票证开具,以及对核定的计税价格争议的处理。根据总局、省局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相关文件的要求,需要实时维护存量房评估系统、保证系统平稳运行,同时根据管理和业务的要求定期进行系统升级改造,以确保全省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顺利进行。
通过在存量房评估过程中引入存量房评估智能服务技术,进一步提升评估的精准性、价格的透明性、业务的规范性、管理的便捷性,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核定更科学、更公平、更合理。
2022年1月,总局财行司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税总财行发【2022】1号)提出:2022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实现与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的全流程信息实时共享;大力推进信息化技术支撑下的线上线下“一窗办事”。不动产登记和办事办税联办业务原则上应该通过“一窗办事”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不得通过单一窗口分别受理、串联办理,2022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应市县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线下“一窗办税”,2023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市县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网上(掌上)办理”。为实现上述目标,需要通过对接房产交易一体化(接口)系统提供全省所有市县支持税务一体化平台与外部门各类业务系统之间实现数据交互和共享。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https://www.jstcc.cn/)
方式:线上支付。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新版)免费注册(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投标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13696606237),线上支付并下载发票后,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到江苏省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可在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其效力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醒: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购买招标文件线上支付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不再接受支付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章炎炎,025-58528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
联系方式:徐凌云、顾建钧,025-83307682、83249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正涛(技术);章炎炎(商务)
电 话: 025-58528513(技术);025-58528645(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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