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062006030101
预算金额46666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8
公告正文

[0]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062006030101项目名称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
标段编号3207062006030101001001标段名称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7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12月27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海行审投【2020】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海蚨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

标段名称: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香海湖路北、为民路东。

2.1.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3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2909.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042.36平方米,包含底层商业9855.20平方米、酒店24203.35平方米、商务办公12226.43平方米、新媒体办公16242.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867.0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098.2平方米,绿化率30%,地块内共配建660个机动停车位,1300个非机动停车位。

2.1.4最高投标限价:46666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28 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38651万元(含BIM费用99万元)、暂列金额1927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专业工程暂估价 5760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850日历天,以实际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开工前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2.1.6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质量要求为:

①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要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深化设计,内容要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且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规范

③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2)新媒体孵化基地-A区、B区、C区等所有建筑物的土建(桩基、基坑围护、结构、装修等)、安装(电气(含弱电)、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电梯、充电桩、厨房设备、燃气、电信5G等)等工程施工以及室外景观、室外绿化、室外景观照明、室外弱电、室外给排水、建筑泛光照明等室外工程施工以及为满足功能需要的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3)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用于实施施工阶段(含构件加工)及实施建设基于BIM的运营管理系统;(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由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含)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7亿元(含)及以上建筑工程(不包含厂房)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

3.4.2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含)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7亿元(含)及以上建筑工程(不包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仅对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作要求)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文: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6至2021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项目执行连公管办【2020】1号文、国令第724号、连建发【2021】338号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定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一、评标

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若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7名且大于等于3名的,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8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

工程业绩:1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6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及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

(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 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③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0.1分,最多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

2、设计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0.4分,配备不齐全不得分,上述专业人员配备齐全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加0.4分,最高加1.2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4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含)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7亿元(含)及以上建筑工程(不包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1)本项评审的投标人类似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及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取。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施工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8)类似工程业绩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二、定标

本工程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内容如下:

1、直接票决定标法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 5 分,其次5-1分,依此类推,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按上述程序进行再次票决,直至确定排名。

2、定标因素

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附于投标文件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如有考察)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以下为定标主要因素:

(1)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

(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

(3)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获得国家级荣誉多的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的企业。

3、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至5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4、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海蚨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开发区香海湖路22号昊海大厦1302室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18-830862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江宁区启迪科技城.立业园9栋

联系人:苏工

电 话:15722533726

10. 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

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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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海行审投【2020】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海蚨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

标段名称: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香海湖路北、为民路东。

2.1.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3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2909.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042.36平方米,包含底层商业9855.20平方米、酒店24203.35平方米、商务办公12226.43平方米、新媒体办公16242.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867.0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098.2平方米,绿化率30%,地块内共配建660个机动停车位,1300个非机动停车位。

2.1.4最高投标限价:46666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28 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38651万元(含BIM费用99万元)、暂列金额1927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专业工程暂估价 5760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850日历天,以实际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开工前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2.1.6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质量要求为:

①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要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深化设计,内容要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且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规范

③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2)新媒体孵化基地-A区、B区、C区等所有建筑物的土建(桩基、基坑围护、结构、装修等)、安装(电气(含弱电)、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电梯、充电桩、厨房设备、燃气、电信5G等)等工程施工以及室外景观、室外绿化、室外景观照明、室外弱电、室外给排水、建筑泛光照明等室外工程施工以及为满足功能需要的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3)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用于实施施工阶段(含构件加工)及实施建设基于BIM的运营管理系统;(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由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含)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7亿元(含)及以上建筑工程(不包含厂房)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

3.4.2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含)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7亿元(含)及以上建筑工程(不包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仅对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作要求)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文: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6至2021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项目执行连公管办【2020】1号文、国令第724号、连建发【2021】338号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定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一、评标

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若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7名且大于等于3名的,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8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

工程业绩:1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6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及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

(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 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③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0.1分,最多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

2、设计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0.4分,配备不齐全不得分,上述专业人员配备齐全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加0.4分,最高加1.2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4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含)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7亿元(含)及以上建筑工程(不包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1)本项评审的投标人类似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及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取。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施工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8)类似工程业绩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二、定标

本工程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内容如下:

1、直接票决定标法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 5 分,其次5-1分,依此类推,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按上述程序进行再次票决,直至确定排名。

2、定标因素

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附于投标文件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如有考察)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以下为定标主要因素:

(1)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

(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

(3)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获得国家级荣誉多的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的企业。

3、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至5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4、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海蚨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开发区香海湖路22号昊海大厦1302室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18-830862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江宁区启迪科技城.立业园9栋

联系人:苏工

电 话:15722533726

10. 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

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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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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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233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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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黄桂松

张海南

15896100880

1850518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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