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宝信数据中心有限公司-SH-LJ-20220323-PDU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RA22032300475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至时间:2022-03-31 13:00
报价截至时间:2022-03-31 14: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1
物料名称:直流PDU
规格型号:4*C19+4*C13
电压240VDC,功率9.6KW
品牌:克莱沃,胜威南方,突破,盛道(隆兴)
采购数量:5
物料代码:2
物料名称:交流PDU
规格型号:4*C19+4*C13
电压220VAC功率5.5KW
品牌:克莱沃,胜威南方,突破,盛道(隆兴)
采购数量:7
一、交货地址:上海上海宝山区北蕰川路777号宝之云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一、 结算方式
设备到货且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并送达合同签订人全额增值税(13%)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0 %货款及全额税款。
二、 保密和侵权
1、 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商业秘密,切实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与本合同无关的人员或单位泄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2、 乙方需保障甲方在使用其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三、 不可抗力
1、 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能预见、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港口封锁、内乱以及严重的水灾、地震和其他国际商务惯例被认定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 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期履行合同,或更改合同中的某些条款。
四、 违约责任
1、 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如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消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消除缺陷的货款、运保费、更换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上述处理应以不影响本采购合同所涉及的设备进行正常生产为原则。上述处理的期限原则上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如属甲方责任,乙方有义务提供技术指导,以便消除缺陷或更换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 合同的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或擅自更改合同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或规定处理。甲乙双方的违约金均为合同总价的0.3%/日,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 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所引起的整套设备出现的故障,并为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进行赔偿。
五、 争议的解决
1、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向合同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2、 在诉讼期间,除必须经过诉讼过程进行解决的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
六、 其他事项
1、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修改协议,并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确认后生效。
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保证 一 年提供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的备件,并且以不高于本合同设备价格提供。
四、技术条款:一、 设备的运输
1、 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风险,运杂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2、 每次运输乙方须在事前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供应商送货签收单》,说明备妥待运的日期、设备的合同编号,在采购合同设备清单中对应的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长宽高以及是否有收货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甲方确认后通知乙方发货。
3、 运输方式为 / 。若无特殊约定,乙方可自行选择运输方式,但需确保设备安全、快捷的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4、 设备运输至用户现场时,未经甲方确认,导致设备送至非甲方指定的、错误的地点,甲方不承担设备的损毁、灭失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二、 质量保证
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厂商出厂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完全符合合同及技术附件(若有)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若无技术附件或技术附件未涉及到的问题则按照国际行业标准或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
2、 甲方已通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乙方所供商品应符合绿色环保要求(即使用环保材料包装、使用环保装置及环保技术生产)。
3、 乙方提供的设备的质保期为_一年_,质保期自 设备使用 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若非甲方原因造成设备缺陷,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在一周内无条件、免费提供设备的维修或更换件。
4、 在质保期内,如由于更换、修理乙方供货的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采购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或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和/或修复完毕后重新计算。
三、 设备的包装
1、 乙方应在保留原厂包装的前提下,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要求采用适当的包装,以便设备在正常搬运条件下能够安全无损的抵达甲方指定地点。
2、 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为机电产品,则按《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3384-92),包装方式为:木箱;电器、仪表盘类的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指示出箱内盘面的正面。
3、 设备外包装上须注明:合同号、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名称、发货单位,散件物品须注明采购合同的设备清单中所对应的行号。乙方若选择快递EMS方式送货,也须在快递件上注明如上信息。
4、 乙方提供的每件设备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设备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所有资料以及技术附件所约定的随箱资料必须齐全,均按厂商原有包装提供。如遇交货前已拆封的设备,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四、 设备的验收
1、 合同双方根据设备的质量标准、到货清单以及技术附件的要求共同验收,确认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后,填写到货验收单。
2、 若发现乙方提供设备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绝,并在验收单上注明拒收理由。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 验收期由甲方于开箱检验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派遣有关人员参加。如果乙方因故不能到验收现场,甲方可自行检查,视同乙方认可验收结果。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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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至时间:2022-03-31 13:00
报价截至时间:2022-03-31 14: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1
物料名称:直流PDU
规格型号:4*C19+4*C13
电压240VDC,功率9.6KW
品牌:克莱沃,胜威南方,突破,盛道(隆兴)
采购数量:5
物料代码:2
物料名称:交流PDU
规格型号:4*C19+4*C13
电压220VAC功率5.5KW
品牌:克莱沃,胜威南方,突破,盛道(隆兴)
采购数量:7
一、交货地址:上海上海宝山区北蕰川路777号宝之云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一、 结算方式
设备到货且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并送达合同签订人全额增值税(13%)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0 %货款及全额税款。
二、 保密和侵权
1、 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商业秘密,切实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与本合同无关的人员或单位泄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2、 乙方需保障甲方在使用其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三、 不可抗力
1、 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能预见、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港口封锁、内乱以及严重的水灾、地震和其他国际商务惯例被认定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 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期履行合同,或更改合同中的某些条款。
四、 违约责任
1、 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如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消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消除缺陷的货款、运保费、更换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上述处理应以不影响本采购合同所涉及的设备进行正常生产为原则。上述处理的期限原则上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如属甲方责任,乙方有义务提供技术指导,以便消除缺陷或更换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 合同的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或擅自更改合同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或规定处理。甲乙双方的违约金均为合同总价的0.3%/日,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 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所引起的整套设备出现的故障,并为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进行赔偿。
五、 争议的解决
1、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向合同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2、 在诉讼期间,除必须经过诉讼过程进行解决的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
六、 其他事项
1、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修改协议,并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确认后生效。
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保证 一 年提供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的备件,并且以不高于本合同设备价格提供。
四、技术条款:一、 设备的运输
1、 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风险,运杂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2、 每次运输乙方须在事前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供应商送货签收单》,说明备妥待运的日期、设备的合同编号,在采购合同设备清单中对应的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长宽高以及是否有收货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甲方确认后通知乙方发货。
3、 运输方式为 / 。若无特殊约定,乙方可自行选择运输方式,但需确保设备安全、快捷的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4、 设备运输至用户现场时,未经甲方确认,导致设备送至非甲方指定的、错误的地点,甲方不承担设备的损毁、灭失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二、 质量保证
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厂商出厂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完全符合合同及技术附件(若有)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若无技术附件或技术附件未涉及到的问题则按照国际行业标准或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
2、 甲方已通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乙方所供商品应符合绿色环保要求(即使用环保材料包装、使用环保装置及环保技术生产)。
3、 乙方提供的设备的质保期为_一年_,质保期自 设备使用 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若非甲方原因造成设备缺陷,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在一周内无条件、免费提供设备的维修或更换件。
4、 在质保期内,如由于更换、修理乙方供货的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采购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或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和/或修复完毕后重新计算。
三、 设备的包装
1、 乙方应在保留原厂包装的前提下,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要求采用适当的包装,以便设备在正常搬运条件下能够安全无损的抵达甲方指定地点。
2、 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为机电产品,则按《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3384-92),包装方式为:木箱;电器、仪表盘类的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指示出箱内盘面的正面。
3、 设备外包装上须注明:合同号、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名称、发货单位,散件物品须注明采购合同的设备清单中所对应的行号。乙方若选择快递EMS方式送货,也须在快递件上注明如上信息。
4、 乙方提供的每件设备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设备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所有资料以及技术附件所约定的随箱资料必须齐全,均按厂商原有包装提供。如遇交货前已拆封的设备,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四、 设备的验收
1、 合同双方根据设备的质量标准、到货清单以及技术附件的要求共同验收,确认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后,填写到货验收单。
2、 若发现乙方提供设备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绝,并在验收单上注明拒收理由。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 验收期由甲方于开箱检验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派遣有关人员参加。如果乙方因故不能到验收现场,甲方可自行检查,视同乙方认可验收结果。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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