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马园区食品产业园8#厂房10KV配电增容工程比选结果公示
金额
81.8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ydsz-2023017
预算金额81.8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8054038131
中标联系人张迪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NYDSZ-2023017    
二、项目名称:宿马园区食品产业园8#厂房10KV配电增容工程
三、比选结果信息
中选单位名称:安徽俊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选单位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科创中心2号楼5楼
中选金额:818239.8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宿马园区食品产业园8#厂房10KV配电增容工程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工期:30 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迪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比选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比选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南翔恒泰8区25栋321室,联系方式:18054038131。若比选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比选活动的比选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比选单位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 选 人: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宿马集团8楼
联 系 人:华工
联系方式:0557-2666097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1805403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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