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步道板、建筑材料)二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2201-dsh-gkzb-2023-03-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吕志鹏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步道板、建筑材料)二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01-DSH-GKZB-2023-03-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项目已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步道板、建筑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东三环快速路工程(东三环快速路与滨绥线、化工走行线等铁路交叉工程)位于香坊区和道外区,分别为 K33+124.462~K33+764.462及K40+123.441~K41+196.941, 共计长 1713.5 米, 桥梁双向 6-8 车道,规划红线宽度:80-120 米,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钢箱梁顶推、砼连续梁顶升、预制砼梁吊装等)、地道桥工程、道路工程(含下穿地道桥 道路及地面四处辅道)、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装饰等附属工程。
涉铁部分概况:
①在滨绥线 K11+444 处上跨孙新上行线、孙新下行线、滨绥线、东线下行线计四条铁路线,上部结构跨越铁路范围采用(48+64+48)m 连续钢箱梁,桥梁全宽 35.69m, 两幅布置,桥面最大纵坡 3.5%;两侧引桥采用 30m 简支混凝土箱梁。高架桥桥面外侧设置 两道混凝土防撞护栏、声屏障、防落物网。
②下穿滨绥线铁路 K11+444 既有 1—18.0m 框构桥两侧各新增设一座框构桥,两座框 构桥均采用 1—15m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形式,长均为 25m,框构桥顶面设人行道、电缆槽、栏杆及防抛网。
③跨越化工走行线专用线,上部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结构, 左幅桥采用 40m 混凝土箱梁,右幅采用 30m 混凝土箱梁,桥面全宽 47.13m,两幅布置,幅间净距 1.0m,高架桥桥面外侧设置 HA混凝土防撞护栏。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边石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及代理商。
3.2供货能力要求:供货能力要求:供应商及代理商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供应能力(具体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供应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代理商需持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4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及代理商需提供近2年内【(2021-2022)年连续2年】具有投标边石在其他建设项目中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5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及代理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2年【(2021-2022)年连续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供应商及代理商、租赁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标书购买联系人:吕志鹏(17604501539邮箱:1048525978@qq.com)。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2009718081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BDB-01包件售价0元,JZCL-01包件售价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上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人在完成线下报名后,需在9月10日前及时进行线上注册、认证和线上报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线上开标;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www.e-bidding.org/)进行,疑难问题请及时与铁建云采平台客服联系。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09:30,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5.2 请各投标人在2023年9月11日上午09:30前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10:00
6.2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BDB-01每包件为2000元投标保证金、JZCL-01每包件为2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2009718081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5号
联系人:吕志鹏
电话:17604501539
电子邮件:1048525978@qq.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吕志鹏(17604501539 邮箱:1048525978@qq.com)
二〇二三年九月三日
自购物资(步道板、建筑材料)二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01-DSH-GKZB-2023-03-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项目已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步道板、建筑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东三环快速路工程(东三环快速路与滨绥线、化工走行线等铁路交叉工程)位于香坊区和道外区,分别为 K33+124.462~K33+764.462及K40+123.441~K41+196.941, 共计长 1713.5 米, 桥梁双向 6-8 车道,规划红线宽度:80-120 米,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钢箱梁顶推、砼连续梁顶升、预制砼梁吊装等)、地道桥工程、道路工程(含下穿地道桥 道路及地面四处辅道)、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装饰等附属工程。
涉铁部分概况:
①在滨绥线 K11+444 处上跨孙新上行线、孙新下行线、滨绥线、东线下行线计四条铁路线,上部结构跨越铁路范围采用(48+64+48)m 连续钢箱梁,桥梁全宽 35.69m, 两幅布置,桥面最大纵坡 3.5%;两侧引桥采用 30m 简支混凝土箱梁。高架桥桥面外侧设置 两道混凝土防撞护栏、声屏障、防落物网。
②下穿滨绥线铁路 K11+444 既有 1—18.0m 框构桥两侧各新增设一座框构桥,两座框 构桥均采用 1—15m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形式,长均为 25m,框构桥顶面设人行道、电缆槽、栏杆及防抛网。
③跨越化工走行线专用线,上部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结构, 左幅桥采用 40m 混凝土箱梁,右幅采用 30m 混凝土箱梁,桥面全宽 47.13m,两幅布置,幅间净距 1.0m,高架桥桥面外侧设置 HA混凝土防撞护栏。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边石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及代理商。
3.2供货能力要求:供货能力要求:供应商及代理商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供应能力(具体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供应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代理商需持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4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及代理商需提供近2年内【(2021-2022)年连续2年】具有投标边石在其他建设项目中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5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及代理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2年【(2021-2022)年连续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供应商及代理商、租赁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标书购买联系人:吕志鹏(17604501539邮箱:1048525978@qq.com)。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2009718081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BDB-01包件售价0元,JZCL-01包件售价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上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人在完成线下报名后,需在9月10日前及时进行线上注册、认证和线上报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线上开标;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www.e-bidding.org/)进行,疑难问题请及时与铁建云采平台客服联系。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09:30,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5.2 请各投标人在2023年9月11日上午09:30前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10:00
6.2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BDB-01每包件为2000元投标保证金、JZCL-01每包件为2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2009718081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5号
联系人:吕志鹏
电话:17604501539
电子邮件:1048525978@qq.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吕志鹏(17604501539 邮箱:1048525978@qq.com)
二〇二三年九月三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