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口亢谷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咨询服务采购
金额
31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6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联交所
招标联系人卢老师153105099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城口亢谷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咨询服务采购

 

标的系城口亢谷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咨询服务采购,服务期限3年(若3年服务期限届满,在获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批准公示公告之前,供应商继续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咨询费用)。本次以咨询服务费采购价不高于最高限价316万元(含税)协议或竞价公开征集供应商。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供应商。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经营范围须包含咨询策划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规划设计管理等相关服务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即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无“行政处罚信息”),意向供应商需将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查询时间需在项目挂牌期间)并加盖公章后提供。

意向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对应的资格条件相关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准备2份,向采购方和重庆联交所各提交1份),一份在报名前提交采购方用于审核资格条件,另一份提交重庆联交所城口支所办理报名手续。若成为供应商的,其提交的资格条件相关文件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意向供应商可在挂牌期内将资格条件相关文件提交采购方审核,通过审核后持采购方加盖公章的《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核确认书》及相关文件到重庆联交所城口支所现场(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20万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五、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以本次公示的最高限价确定供应商;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为保护采购方和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采购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采购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采购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供应商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的;(4)各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供应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在采购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后,可凭采购合同、采购方履约保证金收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七、供应商服务内容:(1)拟定实施方案,根据亢谷度假区自身情况和最新度假区标准以及全市、全国创建态势和要求,拟定详细、可实施的《城口亢谷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方案》2)过程指导,结合创建方案工作内容,对度假区所有实施项目进行落地咨询服务,确保度假区成功通过国家文旅部的终评验收3)申报资料编写,根据国家级度假区申报标准要求以及度假区实际情况,编写完成全套申报资料,并顺利提交至国家文旅部4)负责邀请国家级度假区评审专家现场指导,协调现场评审相关工作,确保度假区顺利通过验收。

、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向采购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作为合同期间履行约定的保证,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由采购方原路径无息退回

、采购价款由采购方分期支付:第一期采购价款(合同金额的 10 %)现场勘查后,完成对标对表梳理度假区现有缺项清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二期采购价款(合同金额的 20 %)由供应商完成创建策划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三期采购价款(合同金额的 20 %)结合度假区现状,提交游客中心、卫生间、标牌、停车场专项指导意见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第四期采购价款(合同金额的 20 %)由方自供应商提交完整的申报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第五期采购价款(合同金额的 30 %)在本咨询项目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以文旅部官网公示为准)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包干价3万元向供应商收取。

标的采购价为含税价,由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十二、备查资料:《咨询报告》。

 

址:重庆市城口县北大街禹田花园水务局2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5310509991(卢老师)、17723722630(邬老师)、13996678690老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