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市海尔路银川路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电力退运物资(电力电缆)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青岛市海尔路银川路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电力退运物资(电力电缆)
项目编号 | QD2024DF100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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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岛市海尔路银川路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电力退运物资(电力电缆)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青岛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标的名称 | null |
交易机构名称 | 青岛产权交易所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6.179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07-11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 该项资产挂牌价格为单价61790元/t。 2. 意向受让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电缆(带皮)的总体价值,转让总价为标的物重量(净铜)×转让单价,具体重量以现场归属转让方所有的各规格型号的电缆称重计量(净铜)为准。 3.交易双方服务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现场吊装、搬运、运输、清理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在签署合同后,15个自然日内将标的清理运输完毕。 5.受让方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并缴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5个自然日内不能将标的物全部清运出转让方现场,转让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合同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受让方必须在2个自然日内撤出场地,剩余未清理部分,转让方有权安排进行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6.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按40.53吨缴纳转让价款后5个自然日内,双方共同对标的物进行称重计量,地磅可由转让方提供,也可由受让方提供,其余全部由受让方负责,标的物称重计量后的看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7.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电缆存放位置、区域及周边状况、道路通行、堆弃与装卸限制以及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地上(下)构(建) 筑物、道路、各类管网(线)的保护、迁移、临时转接等任何足以影响竞拍价格的因素,以便获取竞价所需的数据和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特别提示: 1.纳入评估范围的废旧资产存放地点共有四处,这些电力退运物资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地方(钢管铁塔存放在青岛市胶州市广西路8号院内,电力电缆存放在青岛市崂山区枣山东路8号院内,10kV环网柜存放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19号附近院内,35kV电缆T接箱存放在青岛市城阳区华夏路11号院内)。 2.本次转让挂牌价含吊装费、运输费、清理费等。在拆除、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环保等问题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受让方就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事项需充分加以考虑。在受让过程中,因运输、拆卸、搬运、装卸等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吊装、运输时可能存在相关危险,受让方应调查清楚后再行实施。遵循国家安全规范,出现责任事故、伤亡事故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应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5.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资产交割以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青天评报字〔2024〕第QDV098号)为参考,以标的资产现状为准进行现场交割,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6.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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