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需求,现将我单位训练器材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项目名称:训练器材采购
二、 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性能指标或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双目双筒夜视镜 |
①供电方式:主机采用1.5V南孚AA电池1节②常温下连续工作时间:主机≥20h(1节满电的AA电池)③视距:对活动的人识别距离≥200m④主机重量:≤500g⑤产品质保期:≥3年 |
部 |
10 |
|
2 |
降噪耳机 |
①处于高噪音环境时,无延时将直升机振动、旋转等高爆噪声识别和阻隔,充分保护使用者听力②采用耳罩式设计,能在不摘除耳罩的情况下清晰准确1:1还原现场环境状况;全方位拾取,声音有方位感③耳机既能独立佩戴兼容全防护头盔,同时还可拆卸和头盔一体化兼容固定,头戴装置可脱卸 |
个 |
100 |
|
3 |
速差式高空防坠自锁器 |
2T工业重型,长10米,通过ISO9001-2008质量认证 |
个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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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5mm 50米静力绳 |
直径10.5mm,长度50米,破断拉力25KN |
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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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5mm 40米滑降绳 |
直径35mm,长度40米,八股高度防滑,尼龙材质 |
根 |
10 |
|
6 |
手式上升器 |
高强铝合金材质 |
个 |
200 |
|
7 |
全身式安全带 |
带宽45mm,材质为聚酰胺酯 |
个 |
100 |
|
8 |
“T”型安全带 |
称重不小于2300KG |
个 |
100 |
|
9 |
半身式安全带 |
锁扣材质为高强度合金钢,安全带材质为高强度迪N玛织带,称重不小于1000KG |
个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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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牛皮滑降手套 |
掌心双层牛皮,耐磨防滑,重量不超过180克,掌面高强度纤维,魔术贴设计,全指设计 |
副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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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轻量化携行具套装 |
丛林星空迷彩,含背心、突击背包、多功能附包等 |
套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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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D型锁 |
材质为铝合金,闸门开度23MM,主长轴负重力不小于38KN |
个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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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8字环 |
材质为不锈钢,强度等级不低于8.8 |
个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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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某模拟训练器材 |
橡胶材质,可扣扳机,D夹可拆卸,带背带 |
支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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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器材架 |
3层,单层最大称重不低于300KG |
个 |
15 |
|
16 |
滚塑箱 |
材质为聚乙烯,耐高温、防水防潮,长60-80cm,宽50-60cm,高60-80cm |
个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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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除湿器 |
日除湿量不小于6L,3年质保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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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制度牌等 |
PVC材质,可定制内容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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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置物架 |
4层,层高可以调节,可拆卸,单层最大称重不低于200KG |
个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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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收纳箱 |
长60-80cm,宽50-60cm,高60-80cm,坚固耐用 |
个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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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灭火器 |
手持式干粉灭火器,3kg,规格13×41,使用温度零下20摄氏度至零上55摄氏度 |
个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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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项目控制价:105.42万元;交付(实施)时间:3个月。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限:2024年9月 3日至2024年 9 月18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填写采购意向意见反馈表(附件2)向我单位书面提出(邮箱944971507@q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下一步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1:刘先生
移动电话:19070992835
监督人:付助理
监督电话:0791-8687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