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人工工资社保及福利
项
502000.00
2
工作器具
22000.00
3
消耗品
15620.00
4
设备保险、维护、油料
44000.00
5
劳保
23200.00
6
企业管理费
43600.00
7
利润
63580.00
合计
714000.00
对服务范围内水面漂浮物(漂浮垃圾、枯枝灌木、病死禽畜等)、滩涂、岸线等垃圾进行打捞清理;对打捞和清理的上述漂浮物、废弃垃圾及时使用车辆装载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场)。
1、质量标准保证水面、滩涂、岸线等干净清洁;确保打捞漂浮物及时转运进入垃圾中转站(场),日产日清
2、服务单位须具有1个类似项目经验。
3、设备配置要求
服务单位须配置粉碎机船1艘、拖拉机1台、打捞船1艘等配套用品。
4、人员配置要求
须配备水面保洁维护配备3人
5、应急处置要求
遇突发情况,采取应急处理。根据属地政府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增派人员和船只等,对水面漂浮物迅速组织打捞处理。
6、作业规范要求
人员着装规范。清洁工人作业时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安全帽,船上应配备救生器材。
垃圾运输规范。保持垃圾运输车辆装载后车容整洁;清理出来的垃圾及其他漂浮物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及时转运至指定地点处理;通过码头转运垃圾时,应分类分拣,日产日清,无特殊情况,不得在转运码头堆放垃圾;垃圾转运指定地点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转运垃圾车辆货不得裸露垃圾,沿途无撒落。
打捞作业规范。水域漂浮的垃圾应指定专人打捞,及时清除,定时收集;垃圾转运码头环境整洁干净。
安全生产规范。符合安全生产制度,符合有关海事安全及水上作业安全的标准、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成交人需经采购人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试的服务内容必须达到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完工验收由甲方主持,由采购人、成交单位等有关部门组成完工验收小组,根据乙方每月的施工台账以及清洗影像资料进行验收。
5、组织完工验收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不合格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权利瑕疵担保
1.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1.2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知识产权保护
2.1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3、保密义务
3.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或存在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6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维修并至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合同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方式来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3.2 迟延服务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1、质量要求:
(1) 水面、岸线和滩涂无大面积漂浮物、堆物、垃圾等。
(2) 所有收集垃圾、杂物必须外运处理,不能在河滩内深埋。
(3) 作业公司必须常态化管理,着装作业。
(4) 如遇大型检查或特殊情况,作业公司必须加派人员确保质量,听从甲方统一调度。
2、安全责任:
乙方在保洁生产作业时间时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在保洁生产作业时间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匀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3、违约责任处罚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保洁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市、区河长办检查出来的问题,每通报一处就处罚2000元并在承包款项中扣除,整改在一天内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