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hh2023036(jc10)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姚国明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健秋0513-80100639
中标公司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THH2023036(JC10);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2.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3.成交金额:2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标的名称: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查服务;
2.服务范围: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的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查服务。
3.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当是具备承担江苏省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技术服务能力的单位;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需求标的现状,熟悉相关土地政策,充分听取调研相关方面意见;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时间节点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评价调查工作;供应商应做好评价调查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评价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文件的编制、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评价调查质量负责。
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至2023年12月31日前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对工作进度的要求,提交港闸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查成果。
5.服务标准:合同标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按照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项目完工并经市级初检和省级抽检合格后提交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磋商小组名单:严志明、陈文婷、朱羿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乘以采购代理费率:50万元以下10.5‰,四舍五入取整后按差额累进计算后一次性计收,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本次项目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为0.26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118号;
联系人:姚国明;
电话:0513-85608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十、附件:无。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2.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3.成交金额:2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标的名称: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查服务;
2.服务范围: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的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查服务。
3.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当是具备承担江苏省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技术服务能力的单位;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需求标的现状,熟悉相关土地政策,充分听取调研相关方面意见;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时间节点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评价调查工作;供应商应做好评价调查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评价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文件的编制、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评价调查质量负责。
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至2023年12月31日前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对工作进度的要求,提交港闸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查成果。
5.服务标准:合同标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按照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项目完工并经市级初检和省级抽检合格后提交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磋商小组名单:严志明、陈文婷、朱羿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乘以采购代理费率:50万元以下10.5‰,四舍五入取整后按差额累进计算后一次性计收,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本次项目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为0.26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118号;
联系人:姚国明;
电话:0513-85608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十、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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