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巩义市总医院巩义市公立中医院地下立体车库维修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279.0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2-145
预算金额290万元
招标公司巩义市公立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女士
中标公司湖北勇创智能泊车设备有限公司279.0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巩义市总医院巩义市公立中医院地下立体车库维修项目-中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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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2-145 | |||||||||||||||||||||||||||||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总医院巩义市公立中医院地下立体车库维修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5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11月23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1、用途:巩义市公立中医院三层升降横移停车设备位于医院门诊楼地下一层为三层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共计停车位约211个。该批设备为2011年建造并投入使用,经历近十年使用现在停车设备因使用保养、自然损害等原因,大部分停车位已不能正常使用,现针对该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2、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日期:一年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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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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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 |||||||||||||||||||||||||||||
李高杰、张宗乾、康秋红、雷红伟及李硕(采购人代表)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29,32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和《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 2、定标日期:2022年11月23日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4、监督单位名称: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联系方式:0371-64389803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巩义市总医院 | |||||||||||||||||||||||||||||
地址:巩义市人民路117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439855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 | |||||||||||||||||||||||||||||
联系人:于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65629037 1870389828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65629037 18703898283 |
- 巩义市总医院立体车库维修--招标文件.pdf巩义市总医院立体车库维修--招标文件.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巩义市公立中医院地下立体车库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2-145
采购人:巩义市总医院
招标代理: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和服务质量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上传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结果公告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定标
7.5中标通知
7.6履约保证金
7.7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政府采购政策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报价明细表
四、技术参数偏离表
五、投标承诺函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七、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组成表
(一)主要人员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资格承诺声明函
(二)资格审查其他证明资料
九、技术部分
十、综合部分
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二、履约承诺书
十三、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五、其他资料
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附件3:其他资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巩义市公立中医院地下立体车库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2-145
2、项目名称:巩义市公立中医院地下立体车库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最高限价:29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巩财公开采购-2022-145-1 | 巩义市公立中医院地下立体车库维修项目 | 2900000.00 | 2900000.00 | 是 | 2900000,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9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2项目概况:巩义市公立中医院三层升降横移停车设备位于医院门诊楼地下一层为三层升降横移类机
械停车设备,共计停车位约211个。该批设备为2011年建造并投入使用,经历近十年使用现在停车设备因
使用保养、自然损害等原因,大部分停车位已不能正常使用,现针对该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升级改
造。
5.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服务期限:一年
5.5服务质量: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且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
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类),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
格证,提供2022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
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釆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
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的“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釆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釆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注:依据
《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釆购活动的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岀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
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釆购文
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
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
资格审查的依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内容为准,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
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
3.方式: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注:获取招标文
件,投标人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GYTF)应在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和《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
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人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
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
工作。
(3)所有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
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投标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
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投标人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
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
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4009980000。
(5)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电话:0371-64389803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总医院
地址:巩义市人民路11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4398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62903718703898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62903718703898283
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巩义市总医院地址:巩义市人民路117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371-64398559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联系人:于女士联系方式:0371-6562903718703898283 |
1.1.4 | 项目名称 | 巩义市公立中医院地下立体车库维修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巩义市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 | 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1.3.2 | 服务期限 | 一年 |
1.3.3 | 质保期 | 一年 |
1.3.4 | 服务质量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
1.11.3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按招标文件规定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技术资料、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等明确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天前形式: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平台要求上传(同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word版)。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投标人自行在平台查看。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投标人自行在平台查看。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 按照国家规定的计税方法计算。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29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河南省《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是否要求提供原件:不要求。资格审查小组和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均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可能导致废标或不予加分。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投标人盖章处须加盖投标人的单位CA密匙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处均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密匙印章。若有要求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且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没有个人CA密匙印章的,由委托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投标资料可上传已签署资料的扫描件。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GYTF)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GYTF)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不退还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 |
5.2 | 开标程序 | 按《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主持人(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操作手册》开标程序执行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托,技术、经济专家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 |
7.1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GYTF);投标人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刷新上传页面,确保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资格承诺声明函
致(采购人)及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
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联系方式为,。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
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
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其他证明资料
注:附涉及到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要求中相关人员证件在“五、拟派往本项目管理人员组成
表”后已经提供过的,此处可不必重复提供。
九、技术部分
十、综合部分
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
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
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
罚。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二、履约承诺书
一、我单位承诺:
(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
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
误解的权力,并严格按采购人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
(二)我单位开标前已详细了解标的,并按采购人条件及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
《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材
料、工具、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
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
(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如我单位中标,将在推荐
中标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的与采购人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
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
二、我单位承诺:
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中标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能满足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等要求或不能实现投标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
放弃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给采购人及他人造成损失
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三、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
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
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和巩义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
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不挂靠、借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
胁迫他人投标(放弃中标)、恶意投诉、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老赖”,符合参与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的相关要求。
(五)本单位不存在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
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之情形,若中标,本单位将自觉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有关
措施,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六)若中标,本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中标项目。
(七)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八)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积极配
合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
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同意
按照相关规定记入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诚信档案或不良行为(信用)记录。
(九)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
司参加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
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
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才能享受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五、其他资料
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
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该声明函是有针对性的,属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但保留
该声明函的格式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3:其他资料
投标单位:湖北勇创智能泊车设备有限公司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期(2025元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巩义市总医院的巩义市公立中医院地工立体车库维性发
且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下:
1、地下立体车库维修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勇
创智能泊车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6人,营业收入为5005万元,资产总
额为471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
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
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才能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企业名称:湖北勇创科能泊车设备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2年11月2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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