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NCZ003694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访学研修培训班采购项目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访学研修培训班采购的采购需求
金额
82.3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3NCZ003694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访学研修培训班采购项目 |
---|---|---|---|
分包名称: | 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访学研修培训班采购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823500.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是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投标人应被列入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机构名单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区内培训15天,具体按照合同约定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21〕55号)》要求,“经费标准”是指培训期间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及设备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以每人每天进行定额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按采购人要求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培训任务完成后,甲方根据乙方验收申请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论进行清算,按实际参训人数、天数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培训经费。培训期间,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存在问题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整改情况扣除相应培训经费。
交付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宁夏财规发【2022】10号)文件标准验收
培训:培训对象:全区职业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培训目标:提升职业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的教学素养、专业水平与职业能力。培训内容:面向全区职业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围绕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人才培养方案研制、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课程开发与建设、名师工作室建设、教学能力大赛、技能大赛、教科研方法等设置培训课程。培训人数:122人。培训时长:原则上区内培训不少于15天。培训形式:采取结对学习、联合教研、专项指导、顶岗研修等方式,分阶段开展研修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培训服务 | 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访学研修培训班 | 1 | 823500.00 | 标的1-培训服务:面向全区职业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围绕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人才培养方案研制、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课程开发与建设、名师工作室建设、教学能力大赛、技能大赛、教科研方法等设置培训课程。采取结对学习、联合教研、专项指导、顶岗研修等方式,分阶段开展研修。原则上区内培训不少于15天,参训人员122人,参训教师培训期内完成1份人才培养方案(或课程建设方案、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创新设计或教研活动方案,1份教育反思,旨在更新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的知识技能,拓宽知识领域,提高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素养,提升职业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的教学素养、专业水平与职业能力。承办单位应被列入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机构名单。 注:1、中标供应商最终的结算价格是以实际参训人数据实结算。例如:经费标准450元/人天,计划参训人数为122人、培训时长为15天,培训预算共计450*15*100=82.35万元;若实际参训人数只有80人,那么实际结算价格为:450*15*100=67.5万元。以此类推。 2、预算经费包含学员食宿费、场地费、保险费、资料费、专家费、基地实训费、企业跟岗指导费及其它费用等所有费用。如因投标人的错算或漏算而导致的费用不足,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直至项目结束,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的费用。 | 区内培训15天,具体按照合同约定。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访学研修培训班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所提供的平台、技术、课程资源等知识产权仍归其所有,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的转移或转让,另一方不得进行泄露、传播等有损所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否则给所有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21〕55号)》要求,“经费标准”是指培训期间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及设备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以每人每天进行定额。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1.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的要求,根据宁夏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协同宁夏财政厅确定培训人员,预算培训经费,设计下达培训任务,明确培训目标和验收标准。2.做好项目规划,保证选派符合项目要求的教师按时参加培训。3.依据教育部和宁夏当年实际需要修改完善绩效评估、考核验收标准,并依据标准进行考核验收。4.随时跟进和监督培训过程中方案、预算执行等,及时与乙方沟通解决培训过程出现的问题。5.随时了解和听取参训教师及其学校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6.及时将参训老师反映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监督乙方限期解决。
乙方责任:1.按照《“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和招标文件明确的项目申报需求、项目执行要求,合理配置理论课程、实践课程、网络研修课程等。2.组建结构合理的专业引领团队,整合全国优质师资组建项目实施专家团队,高质量的完成培训任务。信息化2.0项目送教到县(区)环节,宁夏省内专家参与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3.加强组织管理,成立专门的项目组,统筹整合培训资源,明晰责任分工,强化过程实施。4.培训组织实施前,培训方案(附经费预算)须报宁夏教育厅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方案经审核后不得随意变更方案内容和减少参训人数,如有变更,需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5.线下集中培训项目统一安排参训学员食宿,认真做好学员学习的过程监管,确保培训有序实施。6.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资源收集工作。在培训结束7日内向宁夏教育厅教育培训管理办公室报送项目自评报告、总结、过程性影像资料、典型案例和生成性课程资源。7.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21﹞55号)文件执行,实施经费预、决算制度,做到账务明确,各项开支有具体项目、审核环节,符合财务审计要求。8.随时解决培训过程中甲方、参训教师及其学校提出的合理的应该解决的问题9.做好培训期间安全保障工作,为甲方参加培训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确保培训安全。
违约责任:1.违反本协议各项条款及项目实施方案所约定的内容,视为违约。2.关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但新约定的事项不得超越或违背本项目相关管理文件要求之规定。3.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责任,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或者逾期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的,经甲方催告或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保密:1.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参加培训的教师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扩散或挪为他用。2.培训期间所产生的生成性资源(如学员提交的作业等)著作权归学员本人所有,未经学员本人许可乙方不得将其用作其他用途。3.乙方所提供的平台、技术、课程资源等知识产权仍归其所有,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的转移或转让,另一方不得进行泄露、传播等有损所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否则给所有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确定的保密条款继续有效。
服务期限:区内培训15天,具体按照合同约定。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可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乙方与协同单位(机构)应在培训结束7日内向甲方提供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包括培训方案、开班通知、每日签到册、过程性资料、经费预决算、典型案例和生成性课程资源、自评报告等有关总结材料)。甲方在收到乙方(协同单位)的项目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形成项目验收结论。
服务地点(范围):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培训任务完成后,甲方根据乙方验收申请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论进行清算,按实际参训人数、天数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培训经费。培训期间,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存在问题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整改情况扣除相应培训经费。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培训团队 | 12 | 1.投标人拟定首席专家为本单位且具有正高职称,有精力参与项目指导的得 3 分;拟定首席专家为本单位且具有副高级职称,有精力参与项目指导的得 1分。(满分 3 分)( 投标文件须提供的首席专家的相关证书或职称证、近半年(2023 年至今)社保缴费凭证、参与项目指导的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2.投标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与培训管理,组成人员合理、分工明确、精干高效、富有经验的得 3分,否则不得分(根据采购需求填写内容评审); 3.投标人拟定授课教师中邀请的专家团队(除首席以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5人以上得6分,10人以上的得4分,5人以上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 | 类似业绩 | 5 | 1.投标人所投的培训学科具有培训经验,每提供一个得 1 份,共 2 分。( 以能够真实反映2020 年至今开展该学科培训经验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任务下达书、服务合同;) 2.所申报的学科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每提供一个得 1 分,共 3 分。( 以能够真实反映 2020年至今开展该项目或学科培训获得成效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学员反馈、新闻报道、教育行政部门考核评价等)。 |
3 | 目标定位 | 6 |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理解提供目标定位方案。 1.定位精准,指向明确,类别细分,注重参训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科研能力、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整体提升,阶段性目标与整体目标表述清晰,目标有较强的可测性的,6 分; 2.定位一般,指向较明确,可体现参训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科研能力、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整体提升,阶段性目标与整体目标表述较清晰,目标有一定的可测性的,4 分; 3.指向不够明确,阶段性目标与整体目标表述不够清晰,目标没有可测性的,2 分。 未提供相关阐述的不得分。 |
4 | 对象及需求分析 | 10 | 根据本项目的目标定位、培训经验及学员需求调查情况,分析培训对象的需求。 1.对参训对象能力素质水平、学习方式、发展路径、薄弱环节分析到位,共性需求与个性需求分析透彻,明确掌握培训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的,10分。 2.对参训对象能力素质水平、学习方式、发展路径、薄弱环节分析一般,共性需求与个性需求分析较透彻,基本掌握培训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的,8 分; 3.对参训对象能力素质水平、学习方式、发展路径、薄弱环节分析不明确,共性需求与个性需求分析不够透彻,未掌握培训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的,6分。 4.对参训对象能力素质水平、学习方式、发展路径、薄弱环节分析较差,共性需求与个性需求分析较差,未掌握培训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的,2分。 未提供相关阐述的不得分。 |
5 | 培训内容及课 程设置方案 | 15 |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服务要求提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方案。 1.培训内容完全与本标段培训需求完全切合,紧密围绕培训主题,重点突出、特色鲜明,针对性、实践性强,培训课程计划设置科学合理,课程内容和授课师资配合紧密,贴近教学实际,具有创新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集中培训和网络研修课程模块内容紧密衔接的,得15 分; 2.培训内容与本标段培训需求切合,能够围绕教师培训主题,特色鲜明,具备一定针对性、实践性,培训课程计划设置设置较合理,培训模块之间的具备逻辑关系,课程内容和授课师资配合比较合理,集中培训和网络研修课程模块内容衔接的,得11 分; 3.培训内容设置通用,无法明确产业培训重点,针对性和实践性不强,培训课程计划设置不够合理,课程内容和授课师资配合不够合理,集中培训和网络研修课程模块内容衔接不当,得7 分。 4.培训内容设置通用,无法明确产业培训重点,针对性和实践性较差,培训课程计划设置较差,课程内容和授课师资配合不够合理,集中培训和网络研修课程模块内容衔接混乱,得4分。 未提供相关阐述的不得分。 |
6 | 资源建设 | 10 |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服务要求提供开发和使用的资源清单。 1.开发和使用的资源,如课程资源、案例资源、网络资源丰富适用,重点开发与本标段所培训的学科及培训需求相符合的资源的,10 分; 2.开发和使用的资源,如课程资源、案例资源、网络资源满足需求,开发与本标段所培训的学科及培训需求相符合的资源的,8 分; 3.开发和使用的资源,如课程资源、案例资源、网络资源基本满足需求,开发与本标段所培训的学科及培训需求基本符合的资源的,6 分; 4.开发和使用的资源,如课程资源、案例资源、网络资源不合理,开发与本标段所培训的学科及培训需求不相符合的资源的,2分。 未提供相关阐述的不得分。 |
7 | 培训方式方案 | 10 |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服务要求提供相应的培训方案,应包含不限于集中研修、影子培训、返岗实践、网络研修等多元化培训模式,及如何进行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如何以任务驱动为载体来强化学员的技术技能创新能力等为主题,同时要具备信息化手段进行培训过程管理,精准记录教师培训信息,对教师学习过程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适时提供反馈和跟踪指导,设置方案。 1.培训方式多样,内容及形式具有创新性,吸引力和实效性强,能够完全达到本项目培训目标预期的,10分; 2.培训方式较为多样,内容及形式具有一定创新性,可满足到本项目培训目标预期的,8分; 3.培训方式可满足培训目标,方式通用无亮点的,6分; |
8 | 学情管理考核 评价 | 7 |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服务要求提供考核评价,内容包含不限于班级管理制度、学情管理制度、过程性评价细则、终结性评价体系等内容。 1.考核评价体系完整,方式合理,指标设计科学,能够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贴合本项目需求的,7分; 2.方案阐述包含上述模块,考核评价体系、制度编制通用,无明显针对性,但能满足基本要求的,4 分; 3.方案编制未能涵盖上述模块,制度、评价体系等要求模糊的,2 分。 未提供相关阐述的不得分。 |
9 | 跟踪指导 | 7 |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对学员采用的训后跟踪指导的时间表和工作计划,提供跟踪指导方案。 1.学员训后跟踪指导设计具体,计划明晰,跟踪指导时间明确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指导方式有效,利用网络研修平台为教师训后学习提供有效服务,推动学用结合,确保培训实效的,7 分。 2.学员训后跟踪指导设计无重点,跟踪指导安排专人负责,指导方式基本有效,可以为教师训后学习提供服务的,4 分。 3.学员训后跟踪指导设计不准确,但有人员跟踪指导,同时编制指导时间表和基本工作计划的,得 2 分。 未提供相关阐述的不得分。 |
10 | 后勤 保障方案及措施 | 8 |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服务要求提供后勤保障方案。 1.有固定、独立并能够满足培训人数需要的住宿、餐饮等生活设施,教学环境好、教学设备齐全,学员食宿条件、医疗卫生条件好,经费预算安排合理科学,培训安全、考勤、学员满意度评价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得 8 分; 2.有固定、独立并能够满足培训人数需要的住宿、餐饮等生活设施,教学环境一般、教学设备基本满足要求,学员食宿条件、医疗卫生条件一般,培训安全、考勤、学员满意度评价等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得 5分; 3.培训场地、教学设备和学员食宿条件较差,培训保障无针对性,有管理制度但不全面得 3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11 | 培训特色与创 新 | 10 |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响应与方案创新。 1.投标人所有投标服务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培训方案的整体和具体环节的设计上有鲜明特色和创新之处,针对性、实践性强得10分; 2.投标人所有投标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培训方案的整体和具体环节的设计上有鲜明特色和创新之处,针对性、实践性基本满足得8分; 3.投标人所有投标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培训方案的整体或具体环节的设计无明显亮点得6分; 4.投标人所有投标服务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培训方案的整体或具体环节的设计通用无针对性得 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