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辽宁工区副食品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38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lngq-jjdhbe-f1002
预算金额380万元
招标公司鞍山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李助理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乔0412-72267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鞍山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辽宁工区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4年辽宁工区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LNGQ-JJDHBE-F1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乔
项目联系电话:0412-72267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助理193090219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晓乔 0412-7226775
代理机构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LNGQ-JJDHBE-F1002。
2、项目名称:2024年辽宁工区副食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80万元。
4、最高限价:综合优惠率不得低于10%。
5、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备注
1
蔬果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
详见采购文件
1年
鞍山市岫岩县境内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成立时间满三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供应商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无违法失信记录: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二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7、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存档)。
8、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车辆配送能力(含临时配送,紧急配送),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包括:①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单位驻地(岫岩县)200公里范围内具备固定经营场所、服务场地,具有自有或租赁的仓库、冷库等储存场地及相关佐证资料(自有仓储需提供产权证书,租赁仓储需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对应的转账记录)。②投标供应商须具有2辆(含)以上运输车辆(货运车辆及冷链车各一辆,需提供车辆购买或租赁证明材料,自有车辆需提供购车凭证、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及转账记录)。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挂靠或者分包和转包,不接收联合体、外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投标。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08时30分至2024年3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线上申领邮箱:syzb7226775@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3.方式:线上报名。
4.售价:200元/家,售后不退。
5.本项目以邮件形式向通过预审考察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其授权代表人须提供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第7项明确的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8、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9、食品经营许可证。
报名投标人预审考察:
公告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领招标文件企业,先组织实地考察,考察结果将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并接受质疑,未通过考察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将依据资格要求对以下方面进行预审: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先组织实地考察,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并接受质疑,不得设置额外考察标准。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预审:①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公账户、相关品类经营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不限于以上种类)进行审查,各项证照须在有效期限内;②委托代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与投标公司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含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交纳记录);③供应商不得为外资企业,不得组织联合体投标;④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⑤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保障设施、固定经营场所等。
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预审考察情况将留存相关资料形成考察报告,供评标时参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5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进行投标准备工作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等信息将另行通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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